小花在看到某祛斑产品宣传广告后,花费近24万元购买该公司产品,但祛斑效果不佳且皮肤出现不适,她要求退款引发诉讼,法院一审二审判决情况,最后法官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并注意维权。
在2022年3月的某一天,小花像往常一样刷着抖音。突然,一条某祛斑产品的宣传广告映入她的眼帘。广告中那一个个因使用该产品而变得肌肤光滑、斑点全无的案例,让心怀变美梦想的小花心动不已。抱着对美丽的热切渴望,小花毫不犹豫地通过广告添加了这款祛斑产品生产者——某方公司美肤顾问的微信。
美肤顾问在添加小花微信后,对小花的皮肤进行了一番详细的分析。随后,为小花精心制定了一套美肤方案。看着这份似乎专业又贴心的方案,小花满心期待地按照方案购买了洁面乳、精华液、修护冻干粉等一系列美容护肤产品。从2022年3月一直到2023年5月,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小花陆陆续续在这些美容护肤品上投入了近24万元。她每天都严格按照产品说明进行早晚护肤,满心期待着自己能像广告里那样,斑点消失、肌肤变好。然而,现实却给了她沉重的一击。小花的脸部、眼周开始出现皮肤痒、红肿等不适情况,而且祛斑效果也非常一般,几乎没有达到她预期的效果。
面对这样的结果,小花十分不满。她认为某方公司虚假宣传、夸大其产品功效,销售的产品根本不具有祛斑功效,这种行为构成了欺诈。于是,她要求某方公司归还全部货款23.4万余元,并支付3倍赔偿金70.3万余元。双方因此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最终闹上了法庭。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某方公司的导购人员在没有专业医疗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给出所谓的护肤建议,诱导小花购买护肤品,这是一种典型的诱导性行为。然而,小花在明知祛斑效果不佳的情况下,仍然持续购买该公司的产品,对损失后果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最终,法院依法酌定某公司退还30%的案涉货款,也就是7万余元,并驳回了小花的其他诉讼请求。
小花对一审判决并不服气,她选择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驳回了小花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法官提醒大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美容护肤消费逐渐成为一种流行趋势。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些商家会采用夸大宣传、诱导消费等手段,引诱消费者盲目消费。在这里,法官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美容护肤消费时,一定要挑选具有专业资质、生产许可的正规机构及产品。同时,要保持理性,不要轻易相信一些美容护肤建议。一旦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出现不适症状,要及时停用并就医求助。此外,还要注意留存发票、产品说明、宣传手册、承诺后果等消费凭证,在必要时,要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小花购买祛斑产品花费近24万却效果不佳,与商家发生纠纷并诉讼的过程,法院一审二审判决某方公司退还部分货款。法官提醒消费者在美容护肤消费中要保持理性,选择正规产品,留存消费凭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创文章,作者:行云乐易,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aoyaoxin.com/archives/122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