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 4 月 2 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展开,主要介绍了交通运输部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方面的举措和成果,包括全面推动信用评价全覆盖、重点推动分级分类监管、创新推动区域协同监管,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
4 月 2 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门就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此次发布会聚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多个方面,为公众展现了我国在信用体系完善道路上的积极探索和实践。
在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刘鹏飞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信用在综合交通运输领域扮演着极为关键的角色。它是实现综合交通运输信息互通的桥梁,能够让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数据和信息顺畅交流;是管理优化的有力支撑,有助于提升交通运输管理的效率和精准度;是区域协同的纽带,促进各地区交通运输的协调发展。通过信用的保障作用,可以极大地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治理能力。
长期以来,交通运输领域始终积极拓展信用评价的应用范围。不仅仅是将信用评价应用于传统的管理环节,还不断探索新的应用场景。同时,推动信用评价结果依法公开,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且将信用评价结果与差异化的监管措施紧密挂钩,充分发挥信用在便民惠企方面的积极作用。具体而言,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
全面推动信用评价的全覆盖
交通运输行业是较早运用信用评价进行服务和管理的行业之一。自 2006 年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制度以来,经过近 20 年的不断实践和探索,目前已经构建起了一套全面覆盖的信用评价体系。这个体系涵盖了公路建设市场、水运建设市场、道路运输市场、水路运输市场、通用航空企业以及快递企业等多个领域。
以公路水路为例,交通运输部每年都会公布公路和水运工程的施工、设计、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这些评价结果在规范经营主体活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使企业更加注重自身的经营行为和信用状况。同时,也激发了经营主体的活力,鼓励企业积极提升自身的竞争力,支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实现规范和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重点推动分级分类监管
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是交通运输领域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等级高低,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并推动实施动态评价。目前,交通运输领域已经建立了 970 多万个经营业户和 3200 多万名从业人员的“一户式”信用档案。这些信用档案广泛应用于各地区、各领域,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通过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关联度,支持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守信激励优惠待遇、“信用 +”应用场景等纳入分级分类监管。这样做不仅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和风险,还为守信企业减轻了负担,让企业能够更加专注于自身的发展。例如,在水运管理方面,江苏、浙江、山东、广西等地,以及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等单位,根据船舶过闸的时长、合规行为、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等因素进行动态增减分,建立信用档案。通过“奖优罚劣”的方式,规范了船舶过闸行为,显著提升了过闸效率。
创新推动区域协同监管
在长三角地区,积极推动建立区域之间以及区域内各市区之间信用评价的互认共享机制。选取公路建设、大件运输、内河航运等多个场景,推进信用的协同管理,不断扩大信用评价互认共享的范围。在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框架下,持续推进区域性信用联动和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这种区域协同监管的模式,打破了地域限制,促进了区域内交通运输市场的一体化发展。
刘鹏飞在发布会上还透露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他表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的信用评价,拓展信用评价的适用范围,优化评价标准。坚持定期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鼓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大件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船舶过闸等领域专项信用评价。我们将继续加强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信用交通的合作,推行区域内的数据归集、评价互认等,为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4 月 2 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中交通运输部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情况展开。介绍了信用在综合交通运输领域的重要作用,以及交通运输领域在全面推动信用评价全覆盖、重点推动分级分类监管、创新推动区域协同监管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明确了未来将进一步规范和拓展信用评价,加强区域合作,为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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