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区纪委监委对惠来县委政法委原副书记严俊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详细说明了严俊生的违纪违法事实以及对其作出的处分决定。
近日,榕城区纪委监委针对惠来县委政法委原副书记严俊生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展开了立案审查与调查工作。
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发现严俊生已然丧失了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理想信念,完全背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他全然无视廉洁规定,明目张胆地收受那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礼金,甚至还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将纪律和法律的底线抛之脑后。更为严重的是,严俊生以权谋私,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推进、款项拨付等关键环节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严俊生的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了严重的职务违法,并且涉嫌受贿犯罪。尤其恶劣的是,他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过惠来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惠来县委常委会会议的充分讨论,并经揭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揭阳市委批准,最终作出了一系列处分决定:给予严俊生开除党籍处分,由惠来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惠来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榕城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也一并移送。需要说明的是,对严俊生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惠来县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本文围绕惠来县委政法委原副书记严俊生严重违纪违法一事展开,阐述了其违纪违法的具体表现和恶劣性质,以及最终受到的严肃处分。这一案例彰显了纪委监委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表明了坚决打击腐败、维护党纪国法尊严的决心。
原创文章,作者:东京迎荷,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aoyaoxin.com/archives/111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