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国际义务,将16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并公布了具体措施、名单以及就此事答记者问的内容。
在当今复杂的国际形势下,为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积极履行防扩散等重要国际义务,商务部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审慎研究和评估,做出了一项重要决定。那就是将高点航空技术公司等16家美国实体正式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并且,针对这些被列入名单的实体,商务部明确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其一,全面禁止向上述16家美国实体出口两用物项。如果出口经营者目前正在开展与这些实体相关的出口活动,那么应当立即停止此类出口行为,以确保相关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其二,考虑到可能存在的特殊情况,如果确有需要进行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经过商务部的审核和批准后,方可进行出口操作。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便正式开始实施,具有明确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以下为具体的出口管制管控名单(2025年4月4日):
- 高点航空技术公司(High Point Aerotechnologies)
- 环球世界物流公司(Universal Logistics Holdings, Inc.)
- Source Intelligence公司(Source Intelligence, Inc.)
- 美国繁荣联盟(Coalition For A Prosperous America)
- 内华达山脉公司(Sierra Nevada Corporation)
- 边缘自治运营公司(Edge Autonomy Operations LLC)
- 赛博勒克斯公司(Cyberlux Corporation)
- 哈德森技术公司(Hudson Technologies Co.)
- 萨罗尼克科技公司(Saronic Technologies, Inc.)
- 国际海洋工程公司(Oceaneering International, Inc.)
- 摇杆舵公司(Stick Rudder Enterprises LLC)
- 立方公司(Cubic Corporation)
- S3航空防务公司(S3 AeroDefense)
- 特科姆公司(TCOM, Limited Partnership)
- 文本矿公司(TextOre)
- ACT1联邦公司(ACT1 Federal)
随后,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将16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一事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2025年4月4日,商务部宣布将16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请问有何考虑?
答:商务部此举主要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同时积极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过综合考量,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将这16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并禁止对其出口两用物项。因为这些实体存在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行为,所以要求任何出口经营者都不得违反上述规定。
本文围绕商务部将16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展开,介绍了采取的措施、公布了名单,还通过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说明了此举的目的和依据,体现了我国依据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国际义务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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