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每周三、周六定期推送的全省法院资讯汇总,涵盖了烟台市牟平区法院、枣庄市山亭区法院的工作动态,介绍了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的一则合同管辖案例,以及蓬莱法院的视频普法内容。
▶每周三、周六,让我们一同速览全省法院资讯
封面新闻
■烟台市牟平区法院:攻坚突破争先,创新提升争优,激活提质增效“一池春水”
法院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宛如一座坚实的堡垒,始终处于前沿阵地。它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重大责任。对于牟平法院而言,如何在坚守传统司法理念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从点到面推动各项工作在巩固中不断深化、在深化中积极创新、在创新中实现提升,进一步激发司法活力,从而推动司法质效的全面提升,是其一直深入思考的重要问题。
深化十大创新提升行动,恰似那熊熊燃烧的篝火,为牟平法院照亮了前行的道路。它为法院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让全体干警明确了工作的重点和目标。
在未来的工作中,牟平法院将扎实开展“深化十大创新提升行动”。一方面,持续巩固现有的工作成果,确保各项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创新提升的新路径。尤其在多元解纷、立审执协调统筹、府院联动等关键方面持续发力,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奋力推动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枣庄市山亭区法院:“零距离”旁听庭审 “面对面”接受监督
为了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提升“双进”活动的工作成效,近日,山亭法院城头法庭开展了一项意义非凡的活动——邀请辖区人大代表走进法庭,现场旁听庭审,并认真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旁听的案件是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法官精准地总结了案件的争议焦点,平稳地把控着庭审秩序,让当事双方能够围绕争议焦点问题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井然有序。代表们紧跟庭审节奏,全神贯注地旁听案件审理,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以及庭审程序进行了深入了解。代表们对法官的专业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庭前准备工作十分充分,庭审程序严谨规范,法官的驾驭能力非常强。同时,代表们还从加强代表联络、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鲁法案例
鲁法案例【2025】138
■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合同约定管辖法院为“聊城市人民法院”,是否有效?
2017年3月,赵某和岳某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在合同中双方约定,若发生纠纷由“聊城市人民法院”管辖。赵某按照合同约定向岳某提供了款项,但在借款到期后,经赵某多次催收,岳某并未在约定期限内还款。于是,赵某向自己住所地的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岳某在答辩期间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岳某认为,在现实中并不存在“聊城市人民法院”这一具体的法院名称,因此协议中关于管辖的约定是无效的,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的平邑县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借款合同》中约定:“本合同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聊城市人民法院裁决。”由于聊城市下辖多个县、市、区,依据该《借款合同》的约定,无法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所以该管辖协议无效,本案应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本案属于民间借贷合同纠纷,赵某要求岳某支付借款及利息,赵某是接收货币的一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之规定,赵某住所地东昌府区应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法院遂裁定驳回岳某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岳某不服该裁定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视频普法
蓬莱法院:十倍赔偿!法律给食品安全上“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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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全面展示了山东多地法院的最新动态。烟台市牟平区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提升路径,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枣庄市山亭区法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接受监督并听取意见;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对合同约定管辖法院的案例进行了明确裁决;蓬莱法院则通过视频普法强调食品安全的法律保障。这些举措共同体现了全省法院在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质效、践行民主监督以及普及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努力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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