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河南省泌阳县原缫丝厂厂长朱振方因出租房屋和土地被指控犯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展开,详细阐述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包括房屋租赁情况、后续转租、企业破产、诉讼纠纷以及一审判决结果等,同时呈现了辩护律师的不同观点,最后提及案件二审即将开庭。
在河南省泌阳县,一起因出租房屋和土地引发的案件备受关注。原缫丝厂厂长朱振方被检方指控犯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认为其行为造成了国家经济损失。2025年1月底,朱振方一审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其辩护律师向相关媒体透露,该案二审定于3月25日在驻马店中院开庭。
一审判决书详细还原了事件的经过。2017年1月,时任泌阳县缫丝厂厂长的朱振方,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以泌阳县缫丝厂的名义与韩文锁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这份合同将泌阳县缫丝厂的力织车间及周边场地,还有独生子女楼三楼一层,一次性租赁给韩文锁用作仓库,房屋租赁价格为每年1万元。
韩文锁在与朱振方签订合同后,又将租赁来的房屋和土地转租给了赵金坡、张月彬夫妻。赵金坡、张月彬每年向韩文锁交付租金3万元。拿到房屋后,这对夫妻对房屋进行了修缮和装修。2017年6月21日,他们注册了泌阳县水润洗浴中心,并于当年9月份正式营业,将该房屋和土地用于经营洗浴中心。
然而,企业的命运发生了转折。2018年4月19日,泌阳县缫丝厂向泌阳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同年8月6日,法院裁定宣告该厂破产。在此期间,赵金坡、张月彬以对房屋进行了修缮和装修为由拒绝搬迁。泌阳县缫丝厂破产清算组无奈之下,将赵金坡、韩文锁诉至泌阳县人民法院,而赵金坡则提出了反诉。经过漫长的法律程序,2020年8月17日,泌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泌阳县缫丝厂破产清算组赔偿赵金坡经济损失138万余元。
2021年1月8日,经泌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泌阳县缫丝厂破产清算组用泌阳县财政局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赔偿给了赵金坡138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朱振方身为国有企业负责人,严重不负责任,未经批准就与他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这一行为直接造成了国家138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应当以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朱振方的辩护律师持有不同观点。律师认为,朱振方作为泌阳县缫丝厂的厂长,在民事租赁合同上盖章属于正常的履职行为,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后续的租赁合同纠纷诉讼以及政府的违规拨款行为,与当初民事合同的签订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而且朱振方并非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将民事判决结果直接作为追究朱振方刑事责任的依据,违反了基本的法律责任承担原则。
2025年1月21日,泌阳县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朱振方身为国有企业负责人,严重不负责任,未经批准与他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138万余元,认定其犯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朱振方不服这一判决结果,随即提出了上诉。
本文详细讲述了河南省泌阳县原缫丝厂厂长朱振方因出租房屋和土地被指控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案件全过程。包括房屋租赁、转租、企业破产、诉讼纠纷、赔偿以及一审判决等情况,同时呈现了公诉机关与辩护律师的不同观点。朱振方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结果值得关注,该案件也引发了对相关法律责任认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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