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喻海松一行于3月12至13日到内蒙古法院开展专项调研工作,以做好全国法院研究室工作会议筹备。期间召开了调研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喻海松副主任肯定了内蒙古法院综合调研工作成效并提出工作要求,还前往部分法院走访调研。
为了有条不紊地推进全国法院研究室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在3月12日至13日这个重要时间段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喻海松带领着一支专业的调研团队,专程来到内蒙古法院开展专项调研活动。此次调研意义重大,旨在深入了解基层法院研究室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全国性会议的召开收集有价值的信息和建议。
3月12日下午,一场聚焦研究室工作的调研座谈会在自治区高院隆重召开。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喻海松、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综合调研处处长景光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综合调研处四级调研员韦一鸣等来自最高法的重要代表齐聚一堂。同时,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利军也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现场气氛热烈,来自自治区高院、全区各中院以及部分基层法院研究室的负责同志,围绕着调研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研究室职能定位、职权配置、人员配备以及召开全国法院研究室工作会议的意见建议等关键调研提纲内容,依次详细地汇报了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他们用真实的数据和丰富的案例,展现了内蒙古法院研究室在日常工作中的努力和成果。
在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汇报后,喻海松副主任对内蒙古法院综合调研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他强调,在当前的新形势下,研究室工作有着更为重要的使命和责任。为了进一步做好研究室工作,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的职能,他提出了以下几点明确要求:
首先,要明确职能定位。人民法院研究室就像是党组的“智囊团”,为党组的决策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持和参考依据;同时,它也是审判工作理论研究、业务指导的坚实“后盾”。研究室的干警们要积极转变观念,主动担当起自己的职责,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到工作中,切实发挥好辅助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
其次,要抓实综合业务能力建设。研究室的干警们应该努力成长为“多面手”,不仅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学习,还要在学习的过程中进行实践锻炼。要将审判工作与理论研究紧密结合起来,把自身的专业力量与借助外部的优质资源有机结合,不断推动一库一网工作的建设和发展,提高研究室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最后,要强化综合调研工作管理。调研工作必须以党组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切实为审判执行工作的提质增效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例如,在人民法院案例库工作方面,要增强对案例线索的发现和培育能力,努力提高内蒙古案例的入库数量,为全国的审判工作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参考案例。在调研工作中,要加大奖励激励机制,通过多种方式激发干警们的调研积极性,以扎实的工作成效争取党组的支持与指导。
3月13日,喻海松副主任一行并未停下调研的脚步,他们前往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进行走访调研。在这两所法院,他们深入了解基层法院研究室的工作环境、工作流程和实际困难,与一线干警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为后续全国法院研究室工作会议的召开积累了更加全面、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喻海松一行到内蒙古法院开展的专项调研工作,涵盖了座谈会交流、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在调研过程中,充分肯定了内蒙古法院综合调研工作成果,并对研究室工作提出了明确且具有针对性的要求。这不仅有助于内蒙古法院进一步提升研究室工作水平,也为全国法院研究室工作会议的筹备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依据,对推动全国法院研究室工作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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