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民政部将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这一利好消息展开。先介绍了过去婚姻登记需回户籍所在地的不便,以及“跨省通办”试点的情况和局限性,接着从技术和制度层面分析了“全国通办”的支撑条件,最后阐述了“全国通办”对流动人口、婚姻登记机关以及宏观层面的重要意义。
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成功审议通过了《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这一举措积极落实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将近年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等一系列改革试点成果正式上升为法律制度。其意义十分重大,不仅能够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对加强婚姻家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更为做好新时代婚姻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而民政部即将施行的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无疑是一则令人欣喜的利好消息。
在过去,新人们办理婚姻登记时,都不得不回到户籍所在地。这一要求使得他们要付出大量的时间成本,还需要承担交通等诸多方面的费用。为了满足群众能够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的迫切需求,自2021年6月起,全国陆续有21个省份开展了2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经有49.2万对新人从中受益。
所谓“跨省通办”,简单来说,就是在参与试点的省份范围内,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凭借一方的居住证以及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当然也可以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相较于过去双方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这无疑是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然而,“跨省通办”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那些没有参与试点的省份,其婚姻登记就无法实现“跨省通办”,双方当事人仍然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这种情况显然没有适应我国日益开放、人口流动频繁的国情和发展趋势。基于此,“全国通办”无疑成为了最理想的婚姻登记公共服务变革方向。这一变革既包含了制度层面的变革,也有技术层面的有力支撑。
从技术角度来看,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省份,需要打通相关部门的业务链条,解决数据共享方面的堵点问题。这就需要推动统一身份认证对接、电子证照互认共享以及优化婚姻登记服务程序等一系列技术支持服务的开展。各地还需要不断完善数字政府功能,提高数字化服务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清除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等。如今,婚姻登记升级为“全国通办”,意味着全国婚姻登记管理系统将全面建成,不会再有任何堵点阻碍群众在任何一个地方办理婚姻登记。
从制度层面来讲,原《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如今审议通过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显然为实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扫除了制度障碍,并且为“全国通办”量身定制了法治保障。
那么,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其一,对于全国数亿流动人口而言,在婚姻登记方面能够享受到就近便民的服务。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有4.93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的状态。而婚姻登记作为重要的民生事项,实现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有助于清除和打通这一民生领域的堵点和痛点,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
其二,对于各级婚姻登记机关来说,实施“全国通办”之后,既有利于提升部门形象,也能够有效防止错误登记等情况的发生。过去偶尔出现的“被结婚”现象,让婚姻登记机关承受了不小的压力,而今后这些问题都能够得到避免。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就如同其他政务服务改革一样,其目的都是为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从宏观角度来说,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为流动人口提供了便利,使全国性公共服务更加完善,有利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增进民生福祉,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也是为民创新之举。我们要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让这项民生工程能够更好地“落地”,尽早实现全覆盖,让“全国通办”更加通畅、便捷,从而更好地惠及民生。
本文详细介绍了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出台的背景、“跨省通办”的情况及局限,从技术和制度层面分析了“全国通办”的支撑因素,阐述了其对流动人口、婚姻登记机关和宏观层面的积极意义,强调这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应推动其更好落地以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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