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党组书记韦平涉嫌受贿罪一案于 3 月 21 日在广西钦州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介绍了韦平的履历、被指控的受贿事实、庭审情况及后续将择期宣判的消息。
据广西钦州中院 3 月 22 日下午发布的消息,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党组书记韦平涉嫌犯受贿罪一案,于 3 月 21 日在该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画面中是韦平受审的场景,图源为钦州中院。
韦平出生于 1965 年 4 月,籍贯是广西来宾。他有着丰富的从政履历,曾担任市委办主任、市委督查室主任、兴宾区委书记等重要职务。2016 年 9 月,韦平得到晋升,出任来宾市副市长一职。2021 年,他更进一步,升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然而,其仕途在 2024 年 6 月戛然而止,他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同年 11 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在 3 月 21 日的庭审中,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 年至 2024 年期间,被告人韦平利用自己担任来宾市委副秘书长、来宾市兴宾区委书记、来宾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人包括私营企业主严某、江某明、韦某宇、邓某保、何某涛以及公职人员罗某世、韦某电等。韦平为他们在工程项目承揽、采矿权证办理、征地纠纷处理等方面提供了帮助,单独或与他人共同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 2442.66 万元。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的证据,被告人韦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最后,韦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也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由于该案案情重大,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本文详细报道了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韦平受贿案一审开庭的情况,介绍了韦平的个人履历、被指控的受贿事实、庭审流程等信息。韦平利用职务便利大肆敛财,最终在法庭上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这一事件再次彰显了法律对腐败行为的严肃惩处,也为公职人员敲响了廉洁从政的警钟。
原创文章,作者:小耀,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aoyaoxin.com/archives/4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