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国家统计局3月17日公布的1 – 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相关数据,详细阐述了不同维度下的消费增长情况,包括按经营单位所在地、消费类型的划分,以及部分商品销售、网上零售和服务零售的表现。
在3月1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一组重要的数据,展示了今年1 – 2月份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市场的整体情况。数据显示,这两个月时间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了8373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了4.0%的增长。而且,这个增长幅度比上年全年还加快了0.5个百分点,这无疑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表明我国消费市场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从经营单位所在地的角度来分析,城镇消费品零售额达到了72462亿元,增长率为3.8%;而乡村消费品零售额为11269亿元,增长率则达到了4.6%。这说明乡村消费市场有着巨大的潜力,增长速度超过了城镇,乡村消费的活力正在不断释放。
再看消费类型,商品零售额为73939亿元,增长了3.9%;餐饮收入为9792亿元,增长幅度达到了4.3%。可以看出,餐饮消费的增长势头相对更强劲一些,反映出人们在满足基本商品消费的同时,对于餐饮等服务性消费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在商品销售方面,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的销售增势表现相当不错。其中,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了11.5%,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更是大幅增长了25.0%。这体现出人们在保障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对于体育娱乐等方面的消费意愿也在显著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发挥着积极作用。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家具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实现了26.2%、21.8%、11.7%、10.9%的增长。这些数据充分证明了政策对于促进相关商品消费的有效性。
在网络消费领域,全国网上零售额达到了22763亿元,同比增长了7.3%。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为18633亿元,增长5.0%,并且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2.3%。这表明网络购物已经成为我国消费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仍在保持着稳定的增长。
从环比数据来看,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月增长了0.35%,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另外,1 – 2月份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了4.9%,这也进一步说明我国服务消费市场同样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本文通过对国家统计局3月17日公布的1 – 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数据的详细分析,展现了我国消费市场在多个维度的良好发展态势。无论是按经营单位所在地、消费类型划分的消费增长,还是部分商品销售、网上零售和服务零售的表现,都表明我国消费市场活力十足,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同时,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也在有效促进消费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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