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介绍了在“互联网 + 海关”平台填写进境产品申请信息的流程,以及不同进境产品(如非食用动物产品、生物材料、粮食等)所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还提及了海关总署的相关公告。
3.填写申请信息
如果你需要在海关进行进境产品相关申请,可登录“互联网 + 海关”平台(网址为:http://online.customs.gov.cn/)。在该平台上,你要分别在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模块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类别,然后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
对于Ⅰ级风险非食用动物产品,必须提供加工、存放单位证明材料。要是申请单位与生产、加工、存放单位不一致,还得提供申请单位与指定企业签订的生产、加工、存放合同。
进境生物材料:
当进口Ⅰ级和Ⅱ级风险产品时,需要提供说明数量、用途、引进方式以及进境后防疫措施的书面申请,同时还要有科学研究的立项报告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立项证明文件。
进境粮食、烟叶、肠衣、毛燕:
☞生产加工存放单位考核报告;
☞与定点企业签订的生产、加工、存放合同(若申请单位与定点企业一致,就无需提供此项)。
进境水果:
进境水果需要提供指定冷库证明文件。
进境饲料:
Ⅰ级风险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要提供生产、加工、存放单位证明材料。若申请单位与生产、加工、存放单位不一致,需提供申请单位与指定企业签订的生产、加工、存放合同。
过境动物:
☞说明过境路线;
☞提供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复印件);
☞输入国家/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准许动物进境的证明文件。
进境动物遗传物质:
如果是代理进口的情况,需要提供与货主签订的代理进口合同或者协议。
(2)海关总署曾发布相关公告(涉及取消部分产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附件预览如下:
本文围绕进境产品在“互联网 + 海关”平台的申请流程展开,详细说明了不同进境产品所需的证明材料,同时提到了海关总署的相关公告,为涉及进境产品业务的人员提供了全面且清晰的指导,有助于他们顺利完成海关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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