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瑞众人寿(原华夏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话销售中心及其个人代理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介绍了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还对瑞众保险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说明。
据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8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期公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宝金罚决字〔2025〕1号)披露,瑞众人寿(原华夏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话销售中心以及该中心的个人代理人闫青宇,存在一系列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而言,他们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并且在业务活动中对投保人进行欺骗。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
针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果断采取措施,做出了严肃的处罚决定。对瑞众人寿(原华夏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话销售中心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5.4万元;对个人代理人闫青宇同样给予警告,并处以0.5万元的罚款。这一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
瑞众保险官网信息显示,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瑞众保险”)于2023年6月28日获批开业。它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国有制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公司的主要股东为九州启航(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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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众人寿(原华夏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话销售中心及其个人代理人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监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同时介绍了瑞众保险的基本情况。监管部门的处罚体现了对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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