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期间,汕尾城区法院在一宗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案件中采取“预拘留”执行措施,成功追回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农民工送来锦旗表达感激,同时详细介绍了案件过程及“预拘留”措施的作用。
在今年春节这个阖家团圆的美好时刻,汕尾城区法院在司法执行领域展现出了强大的执行力与为民情怀。该院针对一宗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案件果断采取“预拘留”执行措施,这一举措如同一记重拳,有力地震慑了被执行人,成功为四名农民工追回了被拖欠的工资。这让四名农民工能够怀揣着应得的报酬,安心、开心地度过春节。近日,心怀感激的他们特地送来两面锦旗,以此表达对汕尾城区法院执行法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高度肯定和诚挚感激。
那么,什么是“预拘留”呢?“预拘留”其实是一种针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本应予以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所采取的“惩戒预警”缓冲措施。在作出正式惩戒决定之前,法院先行向被执行人进行告知、提醒和警示,这种方式能够有效促使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从而维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经查实,广东鑫某材料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这个时间段内,分别雇请了唐某、韩某等四人从事水泥工、绿化等工作。然而,该公司却没有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共结欠这四名农民工工资32万余元。2023年10月至12月期间,涉案的农民工们为了讨回自己的血汗钱,分别向汕尾城区法院提起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诉讼案件。
汕尾城区法院对此高度重视,依法进行了全面审理。经过严谨的司法程序,于2024年4月作出判决,判定广东鑫某材料公司应支付所欠四名农民工的工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却无视法律判决,逾期未予支付。无奈之下,四名农民工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迅速开展工作,及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文书。但广东鑫某材料公司依旧我行我素,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进一步通过查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以及进行传统调查,却发现该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
面对农民工们迫切讨薪的焦急心情,执行法官没有放弃。为了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们通过多方调查,终于了解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甲的下落。随后,执行法官迅速组织警力,对王某甲予以拘传。在拘传现场,执行法官亮明严肃态度,依法向王某甲送达预拘留通知书,并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告知王某甲,如果在收到通知后三日内仍不履行义务或不配合法院执行,法院将依法实施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慑于法律的威严,王某甲当场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向四名农民工每人先行支付2万元,并由其父亲王某乙作为担保人,与四名农民工达成分期履行协议。至此,这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汕尾城区法院在执行上述系列案件的过程中,面临着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以及当事人迫切讨薪的双重困境。但法院并没有退缩,而是积极作为,通过“预拘留”“预罚款”等强制措施,展现出了有案必执的坚定信心。这些措施如同精准的“攻心术”,有效瓦解了被执行人的心理防线,促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这不仅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执行的力度和司法的温度,更是将司法为民的理念实实在在地落到了实处。
本文围绕汕尾城区法院处理的一宗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案件展开,介绍了“预拘留”措施及其作用,详述案件经过,展现了法院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所做的努力,体现了司法的力度与温度,落实了司法为民的理念。
原创文章,作者:半荷mio,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aoyaoxin.com/archives/75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