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手!为企业减负,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展开,介绍了在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对涉企收费情况的说明,分析了当前涉企收费存在的问题,并阐述了《指导意见》提出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三方面考虑。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实施了《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在3月31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牛育斌对该指导意见进行了相关介绍。

国务院出手!为企业减负,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牛育斌提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类主体在为企业提供服务过程中的收费问题,一直是企业普遍关注且关乎其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近年来,相关部门针对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开展了多次整治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涉企收费项目逐渐减少,收费行为也更加规范。然而,涉企收费涉及的主体众多、领域广泛,部分收费主体通过各种手段“钻空子”“打擦边球”,违规收费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并且呈现出复杂性、反复性和隐蔽性的特点。

有些收费主体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或信息优势,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成本通过收费的方式转嫁给企业;有的借助行政权力和影响力进行“搭车收费”;还有的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设置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或者收取过高的费用。这些违规收费行为不仅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加重了企业的经营负担,还破坏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因此,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违规收费的治理力度迫在眉睫。

《指导意见》提出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一是设立“边界”。一些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拥有行政权力和影响力,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处于优势地位,收费自由裁量权较大。《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部门、各省份都要建立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现目录清单的全覆盖。凡是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这为涉企收费行为划定了明确的界限,能够有力遏制一些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等违规收费行为,督促收费主体严格依法依规收费,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秩序。

二是阳光“晒单”。部分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自主设立的收费项目公开透明度不足,服务内容不清晰、服务标准不明确、收费标准不合理。《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目录清单中要详细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水平等基本信息。这样一来,企业能够清楚地了解每一个收费项目的具体情况,一目了然地知晓自己应缴纳的费用,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违规收费行为,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

三是一单“通查”。涉企收费政策数量众多、形式分散,一些涉企收费虽然被纳入清单,但更新不够及时,实际上没有很好地起到信息公开的作用。企业获取信息的成本仍然较高,面临查询难、核实难、维权难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每个部门、每个省份都要建立清晰、全面的目录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并动态更新发布,方便企业快速查询。企业还可以对照清单核实收费项目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及时发现违规收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增强企业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本文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介绍了当前涉企收费存在的问题以及《指导意见》中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三方面考虑。该指导意见的实施有助于规范涉企收费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的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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