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私募基金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推动S基金交易从场外走向场内的趋势,介绍了江苏、深圳等地的相关政策,分析了政府推动此举的多重考量,还探讨了未来更多区域获得试点资格的可能性。
当下,各地积极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私募基金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一股推动S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交易从场外走向场内的潮流正在兴起,这已然成为一种新的发展趋势。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等六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在这份措施中,明确提出“支持江苏省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建设‘专精特新’专板、私募基金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同时“鼓励各类S基金积极参与场内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时间回溯到今年3月11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圳市促进风投创投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里同样提及,“争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份额转让试点落地……引导国有基金份额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转让”。
早在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要拓宽基金退出渠道,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鼓励发展S基金、并购基金等。并且强调要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股权投资的能力,以此来拓宽政府投资基金退出渠道。
据了解,S基金传统的交易模式大多是场外、线下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撮合交易。那么,各级政府为何如此不遗余力地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S基金转让平台,推动S基金交易从场外走向场内呢?
中国(上海)自贸区研究院(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刘斌在接受相关采访时表示,各级政府推动S基金交易从场外走向场内,背后有着多重考量。
其一,规范交易流程,提升透明度。国资背景的S基金交易有着严格的合规性要求。通过场内交易,能够确保交易流程透明化和规范化,有效避免因场外交易不透明而产生的合规风险。此外,还能推动估值定价透明化,场内交易可以提供更为标准化的估值定价体系,提升交易的公允性和透明度,减少买卖双方在估值上的分歧。
其二,提升市场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场内交易采用集中撮合的方式,能够显著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交易平台,可提供标准化的交易流程和规则,减少交易中的不确定性。
其三,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场内交易能够更好地监控交易过程,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同时,通过场内交易,可以减少因场外交易中的非理性抛售行为,维护资产估值的合理性。
其四,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S基金交易从场外走向场内,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整个资本市场的效率和活力。
自2020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已先后同意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含宁波)、江苏和安徽等多个地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私募基金份额转让试点。深圳地区在近期发布的《行动方案》中也明确提出,“争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份额转让试点落地”。那么,接下来是否会有更多的区域获得试点资格呢?
刘斌表示,“从目前S基金市场的发展实际情况来看,短时间内更多地区获得试点资格的可能性不大,S基金市场需要一个稳基础、谋长远的发展阶段,需要一段时间来解决S基金市场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因此,短期内应该是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先行开展S基金份额转让交易,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发展模式。”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也指出,“地方争取试点资格,需满足交易规则统一、监管体系健全、风险可控等条件。路径上,初期以‘成熟一个、批准一个’推进,未来形成‘核心试点 区域协同’格局,避免重复建设。政策上,证监会或出台全国性S基金交易规则,推动跨区域互联互通。”
本文围绕各地推动S基金交易从场外走向场内这一趋势展开,介绍了江苏、深圳等地的相关政策举措,分析了政府推动的多重考量,包括规范交易、提升效率、防范风险和完善资本市场体系等。同时探讨了未来更多区域获得试点资格的可能性,认为短期内大量区域获得资格可能性不大,需先探索成熟模式,地方争取试点要满足一定条件,未来有望形成协同格局并出台全国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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