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一起新型环境犯罪案件的侦破过程。碧溪河水质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波动,经调查发现是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滕某为让水质快速达标,干扰监测设备采样所致。涪陵区检察院面对这一新型案件,多方奔走补充证据,最终完善证据链条,对涉事公司和人员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今碧溪河水质监测系统恢复正常。
据检察日报的一则消息,此次我们聚焦重庆涪陵发生的一起案件,标题可以说是“揪出监测数据异常波动的元凶——重庆涪陵:完善证据高质效办理新型环境犯罪案件”。
“现在看这碧溪河,河水清澈见底,岸边那监测设备正有规律地运转着,数据也实时上传到水质自动监管平台啦。”近日,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李姣,看着该市水质自动监管平台上有规律传输的监测数据,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可谁能想到,之前这里的监测系统却因为人为干扰而完全“失灵”了。
时间回到2020年4月,由于碧溪河水质不达标,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成为了水质治理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到了2021年1月,碧溪河斑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开始采集、处理监测数据,并且将数据实时上传至重庆市水质自动监管平台。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碧溪河斑竹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却出现了异常情况。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检查数据时发现,斑竹断面的监测数据起伏特别大,就像坐“过山车”一样,极不自然。工作人员通过调取监控视频,这才揭开了背后的真相。
原来,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滕某,为了让水质快速达标,竟动起了歪心思。他了解到斑竹断面的水质监测设备每4小时自动采样一次后,便安排工人在采样前偷偷向监测点附近抛洒化学物质PAC(聚合氯化铝)。
PAC这种物质能够去除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的有害物质,滕某就是利用了它具有较强吸附性能的特性,干扰监测设备采样,以此制造出“水质达标”的假象。
2023年3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以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滕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将该案移送至涪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要确定监控视频中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得有更多的证据来支撑。”面对这一新型环境犯罪案件,办案检察官李姣深知其中的挑战巨大。
环境监测系统的采样探头到底属不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干扰采样的行为是否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PAC的使用是否合法?干扰行为有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为了解决这些难题,李姣带领办案团队四处奔走,积极补充证据。
办案团队咨询了计算机领域的专家,确认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采样设备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一部分;又请教了环保领域的专家,证实PAC会吸附水中的污染物沉淀到水下,如果不能及时清理打捞,污染物可能再次散开,污染河水。最终,办案团队确认,滕某干扰监测设备采样,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后果严重,应该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滕某的刑事责任。
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涪陵区检察院完善了证据链条。2024年8月,涪陵区检察院依法对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滕某提起公诉。同年10月,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罚金25万元,判处滕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如今,碧溪河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已经恢复了正常运行,相关行政部门还成立了巡查小组开展常态化巡查。涪陵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共享“涪陵智慧环保”等行政执法数据信息,一旦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情况就会实时移送。
重庆涪陵一起新型环境犯罪案件展开,从碧溪河水质监测数据异常波动入手,揭示了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滕某干扰监测设备采样的违法行为。涪陵区检察院面对新型案件挑战,多方收集证据,完善证据链条,最终成功起诉涉事公司和人员,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案件破获后,碧溪河水质监测系统恢复正常,相关部门加强了监管和协作,这不仅彰显了法律对环境犯罪的严肃惩处,也体现了多部门为保障环境监测正常运行所做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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