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期间,高速上出现违法停车采摘野菜的现象,以及列车上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如高铁脱鞋冲突、醉酒大闹车厢等,同时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旅客维护自身权益的方法。
清明假期即将来临,这可是踏青赏景的绝佳时机。随着自驾出行的人数大幅增加,一些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近期,交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的情况明显增多,而且驾驶人给出的理由千奇百怪。其中,竟然有驾驶人把车停在路边,只为了去挖笋、采野菜。
近日,湖南高速交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株洲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小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走近一看,车里空无一人,车子后方也没有设置任何防护措施。就在交警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时,有三个人陆续从路旁山坡走了下来,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把蕨菜。
经过询问得知,驾驶人黄某及车上乘客经过此地时,看到路旁山上有很多蕨菜,便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下车采摘。交警认定,驾驶人黄某驾驶机动车在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无独有偶,同样是因为在高速路边采摘,驾驶人徐某把车停在德上高速江西上饶段时也被交警逮了个正着。当交警发现徐某停放在应急车道的车辆时,徐某刚好拎着锄头从护栏外的竹林中急匆匆跑了过来。
据徐某交代,他驾车行驶到该路段时,把车停下翻过护栏去挖笋,完全没有考虑违法停车可能导致的风险。交警将徐某安全带离高速,并对其做出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郑重提醒,高速公路上车速快、车流量大,大家千万不要为了尝一口“鲜”,而将生命安全抛之脑后。
乘坐火车出行时,我们也要注意举止文明。然而,近日却发生了一起因在高铁上脱鞋而引发的冲突事件。一名男子最终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行政拘留。
3月24日,男子吴某某乘坐D7594次列车时,做出了令人难以接受的举动——脱鞋并将赤脚搭在对面的空座位上。这一行为引起了邻座李女士的极度不适。随后,李女士向列车工作人员反映了情况。工作人员到场进行劝阻,吴某某暂时将脚收回。但待工作人员离开后,他又再次将脚搭在对面座位上。李女士随即拿出手机拍摄下吴某某的不文明行为,却被吴某某起身拍打正在录像的手部,两人因此发生了冲突。
3月25日,民警查获了违法行为人吴某某,并将其带至广州东站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处理。
目前,吴某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铁路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此外,乘车时醉酒滋事的行为也给列车的正常运行造成了很大困扰。前不久,G3411次列车终到襄阳东站后,醉酒的谢某在列车员和乘警的劝导下,始终不愿意下车,还在车厢内大声吵闹,严重影响了列车的正常调度。
面对乘警和车站派出所民警的劝导,谢某始终置之不理,甚至还对前来劝导的众人动起手来。民警见状,随即将谢某控制住。
随后,民警将谢某带回派出所约束至酒醒。酒醒后,谢某对自己的荒唐行为后悔不已。目前,谢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铁路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面对这些不文明行为,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呢?身为旅客,我们又该如何正确维护自身权益呢?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实施扰乱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等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客车刑侦大队大队长陈圳立表示:列车内属于公共空间,个人的行为会影响全车旅客的乘车体验。像在高铁上吸烟导致列车降速晚点、醉酒滋事大闹车厢影响其他旅客正常休息等行为,都会对他人的正常出行和列车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一经查实,必将受到相应处罚。
那么,旅客出行时遇到不文明行为,甚至遭遇谩骂、肢体冲突,该如何正确维护自身权益呢?
深圳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钟航提醒:如果在旅途中遇到一些不文明行为,可以及时向列车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同时,列车的每节车厢都粘贴着报警标识,如果遇到违法行为,可以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民警提示广大旅客,在面对出行途中的不文明行为时,既要敢于出手,也要注意方式方法。要积极地向工作人员反映问题、寻求帮助,在不激化矛盾的前提下,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通过列举清明假期高速违法停车采摘和列车上的不文明行为案例,展示了当前出行中存在的乱象。同时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旅客维护自身权益的方法,提醒人们在出行时要遵守规则、注意文明,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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