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母婴领域产品的不规范广告宣传问题,通过一起“断奶神器”奶瓶的消费欺诈案件展开,介绍了案件的具体情况、法院判决结果,还分析了网络消费虚假宣传案件的整体态势、商家虚假宣传的类型,以及新技术应用下出现的虚假营销新情况,最后给出了经营者、平台和消费者三方的建议。
近年来,母婴领域产品的广告宣传乱象频出,引发了众多争议。有些商家声称自己售卖的是“风靡全网的断奶神器”,甚至虚构商品宣传片“播放量10亿”来诱导消费者下单。那么,这样的商家究竟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案件回顾】
原告刘某在网络上购买了被告某公司生产的一只号称“风靡全网的断奶神器”的奶瓶,用于婴儿喂养。然而,使用之后,刘某及其家人发现,这奶瓶根本没有达到宣传中的效果。他们认为,被告公司的宣传违背了基本的母婴知识,属于消费欺诈行为。于是,刘某将被告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该公司为其“退一赔三”,并且在公司官网的显著位置公开向自己赔礼道歉。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某公司此前就曾因在产品宣传中使用“断奶神器播放量3.5亿”“5000+种草”等内容,被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行政处罚。但之后,该公司并未及时修正这些不实宣传,反而继续使用“播放量10亿”“7800+种草”等宣传用语。由此可见,被告某公司具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主观恶意。
在庭审时,被告某公司也未能提交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宣传内容达到了广告中声称的效果。基于这些情况,法院认定被告某公司构成欺诈,判决该公司为原告退货退款,并按照价款的三倍赔偿原告555元。不过,由于原告并没有因为涉案商品导致人格尊严等人身权益受损,所以法院对原告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没有予以支持。
【以案为鉴】
据了解,从2018年9月建院到2025年2月底,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涉网络消费虚假宣传案件达到了6734件,并且整体呈现出上升的态势。
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仪军介绍,在这类案件中,消费者所主张的商家实施的虚假宣传行为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形式。其中有“张冠李戴”型,比如冒用商标及品牌、虚假宣传商品的材质及品类等;“无中生有”型,像宣传预约购物可享低价但实际并无折扣、宣传出售高价值福袋但实际出售低价商品等;“故弄玄虚”型,例如通过“好评返现”、虚构商品宣传片“播放量10亿”、打造虚假人设等较为隐蔽的方式诱导消费者下单。这些现象反映出商家设置交易规则解释模糊、平台主体责任履行不充分等问题。
此外,仪军还表示,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应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炮制AI虚假广告、利用大数据进行虚假营销等情况也逐渐涌现出来。部分商家通过AI技术假冒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声音制作虚假广告,借助公众人物的社会影响力诱导消费者消费;部分商家则通过网红、达人对商品、服务进行“虚假营销”,并利用算法精准推送给潜在消费者。消费者被“种草”后购买商品,却发现货不对板,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
针对这些情况,法院给出了建议。经营者应当诚信合法经营,避免盲目追求效益,甚至是非法利益,要严格把控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如实描述商品、服务的细节,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平台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完善管理机制;消费者则应充分了解相关信息,谨慎作出消费决定,主动留存与消费有关的交易记录、沟通记录、支付凭证、开箱视频等证据,依法利用纠纷解决渠道,理性维权。
本文通过“断奶神器”奶瓶的消费欺诈案件,揭示了网络消费虚假宣传的乱象,包括多种虚假宣传类型以及新技术应用下的虚假营销新情况。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呈上升态势,反映出市场存在的问题。最后法院从经营者、平台和消费者三方给出建议,以促进网络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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