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以物抵债”乱象:学员权益谁来守护?

本文聚焦中公教育“不过包退”政策演变成“以物抵债”的现象,详细阐述了抵债物标价过高的情况,分析了此举对学员利益的损害、对自身发展的不利影响,还指出了维权难的问题以及相关法院的判决情况。

中公教育“以物抵债”乱象:学员权益谁来守护?

▲近期,网络上掀起了一股对中公教育的吐槽热潮。众多网友反映,中公教育曾经向学员承诺的“不过包退”政策,如今竟然演变成了“以物抵债”的戏码。而且,可供学员选择的抵债物品,其标价普遍远远高于同类产品在市场上的正常价格。图/IC photo

据红星新闻的深入报道,一些令人咋舌的抵债物品价格浮出水面。比如价值48000元的花瓶摆件、标价9200元的桌椅,甚至用2800元的学费只能换购两套床上用品。这些离谱的价格,让学员们直呼难以接受。

在公考培训市场中,中公教育一直稳坐头号玩家的宝座。其推出的“不过包退”协议班模式,在当时看来是一项颇具创新性的举措。该模式让考生与机构事先签订协议,明确规定若考生考试未通过,机构将退还相应的培训费用。这一政策如同一块巨大的磁石,吸引了大量考生纷纷报名参加中公教育的培训课程。然而,谁也没有料到,这一看似美好的政策背后,却为日后的资金纠纷埋下了深深的隐患。

自去年以来,中公教育董事长多次在评论区遭遇学员的“在线讨费”。红星新闻记者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到,早在2024年下半年,中公教育就已经悄然推出了“以物抵债”的方案。如今,这些用来抵债的物品被学员们质疑定价过高,这使得中公教育当初信誓旦旦的“包退”承诺大打折扣,名不副实,最终落得个一团糟的局面。

客观来讲,“以物抵债”这种方式本身并非不可行。但它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那就是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并且抵债物品的价值要与所抵债务相符。抵债物的定价应当合理,至少要与同类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处于相当的水平,同时还必须严格遵循自愿原则,由债权人和债务人进行充分的协商并达成共识。然而,中公教育的做法却让人难以理解。该机构随便找来一些二手物品,或者是一些未必具有实际使用价值的花瓶摆件等,却将它们的标价动辄定到上万元,然后强行塞给那些要求退费的学员,这种行为实在是荒唐至极。

一方面,中公教育的这种做法涉嫌严重损害学员的利益。既然双方已经签订了“不过包退”的协议,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双方就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机构理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该退还学员费用的时候,就应当按照协议规定足额退还,而不是随便找来一些货物,标上一个高价就试图打发学员。在当今这个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人们对价格都有着较为敏锐的感知,学员们又怎么可能轻易被这样的手段糊弄过去呢?

另一方面,中公教育如此迅速地翻脸不认账,也是在滥用自身的市场优势地位,这种做法从长远来看并不利于其自身的发展。中公教育的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抵给学员的主要是课程,并且否认存在价格虚高的问题。然而,该公司的一名客服却向红星新闻透露,用来抵债的一些商品是老板从别处借来的,为了达到抵债的目的,当然会把价格标高一点。

这就意味着,不管是用课程来抵还是用物品来抵,中公教育就是不愿意退还现金给学员。这种行为彻底暴露了该机构“图穷匕见”的丑恶嘴脸。

实际上,很多人当初选择中公教育,很大程度上是看重了该企业多年来积累的良好口碑。但如果中公教育在对待学员时“只吃不吐”,在招揽学员的时候说一套漂亮的话,到了退费的时候却换了另一套说辞,反复无常,总是试图糊弄学员,就像挤牙膏一样,让学员难以顺利拿到应退的费用,那么显然不可能再赢得学员的信任。

中公教育的这种“以物抵债”行为,不仅涉嫌虚假宣传,还涉嫌合同欺诈。对于遭受这种不公正待遇的学员来说,当然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实际的维权过程中,学员们往往会遇到重重困难。

这其中,既有培训机构不愿意履行协议、动辄翻脸耍赖的因素,也与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过于宽松有一定的关系。

从去年到现在,关于中公教育学员讨债的话题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这一事件不仅严重损害了中公教育自身的声誉,也对整个公考培训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宝泉岭法院、逊克县法院针对学员与培训机构“不过包退”纠纷分别做出了裁定,均判决教育机构全额退款。这为广大遭遇类似问题的学员带来了一丝希望的曙光。

本文围绕中公教育“不过包退”变“以物抵债”这一现象展开,指出其抵债物定价高损害学员利益、滥用市场优势不利自身发展,还涉及虚假宣传与合同欺诈。同时提到学员维权困难与监管宽松有关,最后说明相关法院判决机构全额退款,强调了维护市场秩序和学员权益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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