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半年花费巨额,分手后法院调解解难题,320万恋爱花销引纷争,法院调解给出答案

一对情侣通过旅游相识相恋,恋爱半年男方花费320余万元,分手后男方起诉女方要求返还270余万元,法院调解后女方返还80万元的案件。详细介绍了双方的观点以及法院的调解依据。

在如今的社会中,恋爱关系中的金钱往来常常会引发各种纠纷。这不,有一对男女就因为恋爱期间的花销问题闹上了法庭。

故事要从2023年4月说起,男子阿伟(化名)和女子小颜(化名)在一次旅游中偶然结识。一个月的相处后,两人确认了恋爱关系,开启了一段甜蜜的恋情。

恋爱期间,阿伟为了表达对小颜的爱意,可谓是出手阔绰。他经常通过购买礼物、发微信红包、支付宝或者银行转账等多种方式,不断地向小颜传递着自己的心意。据阿伟称,这半年下来,他在这段感情里总共花费了320余万元。不过,小颜也并非完全没有付出,她在恋爱期间向阿伟转账了50余万元。这样算下来,双方的花销差额共计270余万元。

然而,这段看似美好的恋情并没有持续太久。到了2023年11月,也就是两人恋爱半年后,他们的感情走到了尽头,选择了分手。分手后,阿伟觉得自己在这段感情里付出太多,而且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也无法实现了。于是,他将小颜诉至武胜县人民法院飞龙法庭,要求小颜返还恋爱期间收取的差额款项270余万元。

阿伟认为,他们的恋爱关系仅仅维持了半年时间,而自己却多次向小颜进行大额转款。这些转款的金额明显超出了正常生活的范畴,也与他个人的经济能力不太相符。所以,他觉得自己的这些转款是以维持恋爱关系或者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行为。既然现在条件没有达成,小颜就应该返还这些款项。

但小颜却有不同的看法。她表示,在与阿伟恋爱期间,阿伟签署了一份承诺书。在这份承诺书中,阿伟承诺他给小颜的全部资金及资产均为自愿赠与行为,并且不会索回。如果没有履行承诺,阿伟还将支付给小颜200万元。现在阿伟违反了承诺,那么就应该按照承诺书的约定支付给她200万元。

恋爱半年花费巨额,分手后法院调解解难题,320万恋爱花销引纷争,法院调解给出答案

▲资料图片 图据图虫创意

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仔细的分析。法院认为,对于恋爱期间赠与对方的较大金额,阿伟的真实意图是为了维持恋爱关系或者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行为。附条件的赠与只有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才会生效,如果所附条件没有成就,那么赠与就不发生法律效力,赠与物应当返还。综合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备注以及给付金额等客观行为来看,其中转账数额较大的部分,可以认定阿伟向小颜的该部分转账是以双方结婚为目的,应视为附条件的赠与。现在双方已经分手,解除条件成就,小颜仍然占有涉案款就没有合法依据了,应当予以返还。

不过,法院也考虑到了一些特殊情况。阿伟转账的“1314”“520”等有特殊含义的金额,这些属于恋爱期间向对方表达情意的正常支出,应当视为一般赠与,小颜无需返还。另外,对于小颜提出的承诺书,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该承诺书所签订的协议内容不具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应视为无效协议。

最终,经武胜县人民法院飞龙法庭庭后主持调解,男女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由小颜返还阿伟80万元。这起情侣分手债务纠纷案也算是有了一个结果。

本文围绕一对情侣恋爱期间的金钱纠纷展开,介绍了双方从相识相恋到分手起诉的过程,以及各自的观点和法院的调解依据。最终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协议,女方返还男方80万元。这起案件提醒人们在恋爱关系中涉及金钱往来时应谨慎,明确相关行为的性质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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