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发展迅猛,资助政策调整升级

本文聚焦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的消息,介绍了自“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资助计划”推出后,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数目的增长情况,以及资助计划的调整和惠及范围等内容。

中新社香港3月31日消息,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于当日对外透露,自2021年5月“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资助计划”正式推出以来,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数量呈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

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发展迅猛,资助政策调整升级

截至今年2月底,在香港成功注册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数目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了81%,达到了502家。3月31日,香港证监会再次强调了这一显著的增长成果。图为香港证监会所在的香港交易广场(资料图)。

香港证监会指出,该资助计划一经推出,便获得了业界的广泛支持与积极参与。截至今年2月底,已有430家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和一只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从中受益。考虑到业界的实际需求,特区政府在2024年财政预算案中公布,将把资助计划延长至2027年。并且,为了让更多参与者能够从中获益,资助计划的资格准则也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布的信息,从今年4月11日起,无论是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还是从其他地区迁册来港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亦或是获得证监会认可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新上市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都能够获得资助计划的资助。资助额度为各公司或基金向香港服务提供者所支付的合资格费用的70%,其中,每家公众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资助上限为30万港币,每家私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资助上限为15万港币,每只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资助上限为500万港币。同时,每名投资经理最多只能就一家开放式基金型公司获得资助。

香港证监会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蔡凤仪表示,在特区政府和市场参与者的持续支持下,资助计划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它不仅能够维持业界对在香港设立新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动力和兴趣,还将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顶尖资产管理枢纽的地位。

本文围绕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资助计划”展开,阐述了自该计划推出后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数量的增长情况,以及资助计划的延长和调整。这一系列举措有助于推动香港基金市场的发展,巩固其国际资产管理枢纽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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