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纪委揭6起典型问题,王东霞“形象工程”上榜

本文聚焦于河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着重介绍了宁陵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原副县长王东霞搞劳民伤财“形象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她严重违纪违法的诸多行径和最终受到的严肃处理。

3月31日,河南省纪委监委发布一则重要消息。为了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在这6起典型问题中,宁陵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原副县长王东霞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问题格外引人关注。

河南省纪委揭6起典型问题,王东霞“形象工程”上榜

(图为王东霞资料图)

通报详细指出,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王东霞担任柘城县胡襄镇党委书记。为了应付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检查,她不惜花费财政资金249.62万元打造所谓的“经典观摩路线”,对沿线21个行政村共计40多万平方米的墙体进行喷漆刷白。其实,早在2024年9月,商丘市纪委监委就曾通报过相关情况,当时指出王东霞在任柘城县胡襄镇党委书记期间,为应付上级“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检查,对沿线多个行政村墙体喷漆刷白,耗费了大额财政资金。

从公开简历来看,王东霞,女,汉族,1975年9月出生于河南柘城。她在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拥有河南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她有着丰富的任职经历,曾担任柘城县马集乡乡长、马集乡党委书记,2016年任胡襄镇党委书记,2021年任柘城县审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之后还担任过宁陵县副县长,宁陵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等职务。

然而,王东霞的仕途在2024年急转直下。2024年6月24日消息传出,王东霞被查;2024年9月2日,她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过深入调查发现,王东霞丧失了理想信念,背弃了初心使命,甚至搞起了封建迷信活动。她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形象工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还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她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损害群众利益,违规收取费用;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巨额公共财物。

王东霞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行贿犯罪。而且她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必须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商丘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商丘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东霞开除党籍处分;由商丘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宁陵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本文通过河南省纪委监委对王东霞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详细阐述了王东霞搞“形象工程”及一系列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她的所作所为不仅违背了党员干部的职责使命,损害了群众利益,也给社会带来了恶劣影响。最终她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惩处,这再次彰显了我国坚决打击腐败、维护党纪国法权威的决心和力度。本文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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