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管理办法(试行)》,并详细介绍了本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所遵循的原则。
据人民财讯4月2日消息,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于近日正式印发了《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天津市风电与光伏发电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在这份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本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需遵循以下三大重要原则:
一是强化统筹、规划引领。这一原则要求加强风电、光伏发电相关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紧密衔接。相关部门要强化对资源的普查评估工作,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的管控要求。所谓“三区三线”,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内容,对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具有关键意义。在开发过程中,要科学地避让各类敏感因素,比如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从而合理布局可开发区域,确保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既符合能源发展需求,又能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二是综合平衡、有序实施。坚持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与高水平消纳的理念,综合考虑区域资源禀赋、电力系统承载力和项目经济性等多方面因素。不同地区的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分布存在差异,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接纳能力也有所不同,同时项目的经济性也是决定其能否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在充分考量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的开发,避免盲目建设和资源浪费。
三是公平竞争、融合创新。规范项目开发秩序是这一原则的核心。要落实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等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鼓励通过市场化竞争的方式优选开发主体,这样可以激发市场活力,提高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水平。同时,支持风电、光伏发电与传统能源融合发展,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能源的可持续供应。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应遵循的强化统筹、综合平衡、公平竞争三大原则。这些原则有助于规范新能源开发秩序,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产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本文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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