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信息安全有保障!发改委透露三大举措,国家发改委:三招守护社会信用信息安全

本文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信用信息安全保障问题展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将从三个方面抓好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保障工作。

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进程中,会产生并涉及大量的信用信息。这些信息往往与个人隐私相关,或是属于较为敏感的内容。那么,究竟该如何确保这些信用信息的安全呢?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国新办于今日上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此作出了回应。他强调,保障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是至关重要的,这是做好信用工作的底线要求。国家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抓好这项工作。

其一,健全信息安全制度。李春临指出,有关部门会始终秉持“最小、必要”的原则。一方面,严格限定公共信用信息的范围,严禁超范围采集信息。坚决杜绝将非信用信息以及隐私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另一方面,持续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授权使用制度。明确规定,无论是查询还是使用未公开的信息,都必须取得信用主体的授权。“我们会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管理追溯和侵权责任追究制度,把信息处理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个人。同时,完善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处置机制,确保信息安全管理没有任何死角。”李春临说道。

其二,提升系统安全水平。李春临介绍,按照要求,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都需要达到与重要信息系统相匹配的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认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防护标准,通过这种方式,对信用主体的隐私敏感信息起到系统层面的保护作用,坚决防止信息出现不当泄漏的情况。

其三,强化技术支撑保障。“我们已经把隐私计算等新技术应用到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当中,大力推广‘数据可用不可见’的理念,从而降低信息泄漏的风险。与此同时,我们也会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推动关键数据上链,实现数据的加密处理以及流程的可追溯。”李春临如是表示。

本文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信用信息安全保障问题,介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提出的三方面举措,包括健全信息安全制度、提升系统安全水平、强化技术支撑保障,旨在强调保障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是信用工作的底线要求。

原创文章,作者:小耀,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aoyaoxin.com/archives/11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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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耀小耀
上一篇 2025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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