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清明时节山东公安机关民警辅警缅怀公安英烈展开,讲述了“5.23”英烈事迹,提及山东公安英烈的牺牲与奉献情况,还着重介绍了王博、白贵华两位英烈的故事及后人对他们精神的传承。
在4月2日,烟台英灵山胶东革命烈士陵园内,苍松翠柏傲然挺立,那一座座巍峨的丰碑,仿佛在诉说着过往的英勇故事。
时光回溯到1995年5月23日,原烟台港公安局客运派出所的4名民警在追捕持枪歹徒的紧张过程中,展现出了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当发现顾正泽所长时,只见他怒目圆睁,以一种不屈的姿态躺在地上。他身中3枪,鲜血早已浸满了警服,然而他的左手还紧紧抓着歹徒的一缕头发。这一画面,深刻地诠释了他们用血肉之躯为群众筑起生命防线的壮举,他们也因此献出了自己年轻而宝贵的生命。
在“5.23”英烈墓碑前,烟台市港航公安局退休民警刘晓宁神情庄重,深情地讲述着英烈生前的感人事迹。一同前来的战友们静静地聆听着,共同追思缅怀这些英勇牺牲的战友。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到一年清明时。在这个特殊的时节里,连日来,山东公安机关广大民警辅警纷纷来到公安英烈纪念广场、烈士陵园以及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地。他们通过敬献鲜花、默默默哀、重温人民警察誓词等庄重的形式,表达着对英烈深深的追思与怀念之情。与此同时,各级公安机关统筹多方力量,积极走访慰问关爱牺牲、伤残、重疾、特困民警辅警及家属,将组织的关心关爱传递到每一个人心中。
“和平年代,公安队伍是一支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公安机关有779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2万余名民警因公负伤。仅2024年以来,就有5名公安民警和10名辅警因公牺牲,195名民警和142名辅警因公负伤。一代代公安英烈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书写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谱写了一曲曲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英雄赞歌。
今年2月6日,滨州市博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王博,在参加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行动时,遭遇无证驾驶的犯罪嫌疑人驾车闯卡。王博在这一过程中身负重伤,尽管全力抢救,最终还是不幸因公牺牲,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55岁。
3月,山东省公安厅为王博追记个人一等功,博兴县委追授王博“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向王博学习。
从警30年来,王博一直扎根在基层一线。在同事们的眼中,王博平时话不多,但工作勤恳、待人宽厚、作风扎实。他在每个岗位上都兢兢业业、全力以赴,凭借着“老黄牛”的韧劲儿、“不服输”的拼劲儿,带领中队民警辅警查隐患、抓整改,各项工作业绩排在全市交警系统前列。
如今,博兴县广大民警辅警把学习王博的精神刻在心里、付诸行动,这种精神体现在出警现场、走访路上、服务窗口等每一个工作环节。“我总感觉他没有走远,他为人处事的品格、实干奉献的精神将永远留在这里,激励我们砥砺前行。”回想起与王博一起并肩工作的日子,博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孙国强感慨地说道。
“办案时紧锁的眉头,对群众温暖的笑容,还有因为熬夜生出越来越多的皱纹……我发现,自己变得越来越像父亲的模样。”回忆起父亲,聊城市冠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白占东有很多话要说,“记忆中,他总是早出晚归,甚至彻夜不归,留给我的常常是匆匆的背影。”
2005年12月13日,时任聊城市冠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的白贵华,在夜间执行任务时突发疾病,牺牲在工作一线,把生命留在了日夜守护的数十万亩林海中,年仅50岁。牺牲后,他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担任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期间,白贵华带领全队12名民警破获毁林、盗伐林木案件17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3名。在工作之余,他还关心孤寡老人、资助贫困大学生、带头捐款帮助村里修路。在他的葬礼上,曾受他帮助的10多位老人和12名大学生前来送别,泣不成声……
沿着父辈的足迹,白占东继续奋战在公安一线,赓续父亲未竟的事业。“我相信,父亲的英魂一定早已与林场中的苍松翠柏融为一体,风霜不改长青色,岁月不忘英雄名。”
本文通过清明时节山东公安民警缅怀英烈的活动,展现了山东公安英烈们为了人民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详细介绍了“5.23”英烈、王博、白贵华等英烈的事迹,他们的奉献精神激励着新一代公安民警继续前行,传承他们的忠诚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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