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与潘颖离婚,进行股份分割,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同时回顾了赵辉此前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处罚等一系列事件。
在3月21日,金圆股份发布了一则引人关注的公告。公告显示,近日公司收到了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的通知,赵辉与潘颖已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正式解除了婚姻关系,并且就股份分割等重要事宜做出了相关安排。
根据两人的约定,女方潘颖将获得赵辉的全部持股。按照当前的市场情况来看,这部分股份对应的市值大约为4.1亿元。这一股份分割的结果无疑是相当可观的,也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金圆股份还表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后,潘颖出具了《减持承诺函》。承诺在赵辉不得减持该部分股份的期间内,她也不会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份。这一承诺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市场对于公司股份变动的预期。
截至3月21日,金圆股份的最新市值为38.6亿元。当日公司股价表现不佳,下跌了1.98%,换手率为2.45%,成交量达到17.06万手。从资金流向来看,主力资金净流出1709.99万元,占总成交额的20.03%。
图 / Wind
在此次权益变动中,女方获得了男方的全部持股。在本次权益变动之前,金圆股份实际控制人赵璧生、赵辉父子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金圆股份约3亿股股份,这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85%。
其中,赵辉直接持有金圆股份约661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05%。同时,赵辉还通过持有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67%的股权,间接持有金圆股份的股份。而在本次权益变动之前,潘颖并没有持有金圆股份的任何股份。
图 / 金圆股份公告
根据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赵辉将其持有的金圆股份约6614万股股份,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分割至潘颖名下。同时,赵辉还会将持有的金圆控股7.67%的股权过户给潘颖。也就是说,潘颖通过直接持股与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分得的股份约占金圆股份总股本的10.75%,对应的市值大约为4.1亿元。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赵辉所持有的股权有一部分处于质押状态,他需要先办理解除股份质押的手续,才能够完成过户。
此次权益变动还带来了一个重要的结果,那就是金圆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更。在本次权益变动办理完成之后,赵辉将不再持有金圆股份的股票和金圆控股的股权。因此,金圆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将由赵璧生、赵辉变更为赵璧生一人。不过,金圆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此次权益变动不会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和独立性产生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赵辉在去年经历了一系列的波折。据公司2023年年报显示,赵辉出生于1974年,今年已经51岁。去年9月,赵辉因为个人原因,申请辞去了金圆股份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同时也一并辞去了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之后,赵辉不再担任金圆股份的任何职务。
去年11月,金圆股份发布公告称,赵辉收到了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金圆股份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进行立案调查。去年12月,金圆股份又发布公告称,金华市公安局于去年12月10日向赵辉出具了《取保候审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4年12月10日起算。
到了今年1月,金圆股份及赵辉等人收到了吉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据吉林证监局的调查,在2023年10月至12月期间,赵辉组织、策划、安排方光泉等人进行资金流转,以支付货款的名义将金圆股份约4亿元的资金转至供应商,最终这些资金流入了金圆控股,用于偿还金圆控股欠金圆股份的往来款。吉林证监局认为,这种行为构成了对金圆股份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用期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1月3日,累计占用金额约4亿元,占金圆股份当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6%。而且,金圆股份直到2024年4月19日才通过临时报告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没有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于此,吉林证监局决定对赵辉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本文围绕金圆股份实际控制人赵辉离婚事件展开,详细介绍了股份分割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同时回顾了赵辉此前因违法违规被调查和处罚的经历。该事件不仅涉及公司股权结构变化,也反映出公司治理方面曾存在的问题,投资者需关注其对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的影响。
原创文章,作者:甜雅mio,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aoyaoxin.com/archives/3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