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法院:“五中心合一”服务,开启社会治理新篇章

鄂尔多斯两级法院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地方综治中心融合共建,实现社会治理转型的一系列举措和成效,包括“五中心合一”服务、明确法院职能、强化机制建设和科技赋能等方面。

近年来,鄂尔多斯两级法院积极响应时代号召,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并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他们积极主动地推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地方综治中心进行规范化的融合共建。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充分发挥自身的各项功能,比如司法确认、指导调解、发布典型案例以及提出司法建议等。通过这些举措,成功推动社会治理从以往的“被动应对”模式向“主动防控”模式转变。最终有效实现了“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中心”的理想治理目标。这一创新的治理模式已经成为“暖城枫景”的重要实践成果,为全市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宝贵的司法智慧和坚实的保障。

依据最高法院、自治区高院的相关指导意见,全市法院紧密配合市委政法委,全力推动综治中心、诉服中心、检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实现“五中心合一”的集成服务。其目的在于让群众在解决烦心事时能够“最多跑一地”,使矛盾纠纷从“有解”转变为“优解”,大大提高了群众解决问题的效率和满意度。

鄂尔多斯法院:“五中心合一”服务,开启社会治理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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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法院:“五中心合一”服务,开启社会治理新篇章

二是坚持准确定位,不缺位不越位,切实发挥好人民法院在综治中心“后端”的司法保障职能。重点发挥好四项主要职能:一是做实指导调解工作,为调解工作提供强大的专业支撑,让调解更加科学、合理、有效;二是做好司法确认,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群众在解决纠纷过程中更有安全感;三是做精典型案例发布,通过发布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增强司法的权威示范作用,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四是做优司法建议,加强源头预防实效,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市级综治中心作为全市的指挥平台,承担着统筹协调、支撑赋能和指挥调度的重要职能。市中院主动延伸服务触角,通过职能入驻、资源整合和机制创新,切实发挥业务指导、典型案例优选发布和司法建议等职能,有力保障了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旗区综治中心立足“集中办”和“一站式”定位,是全要素综合实战平台。基层法院认真做实司法确认、指导调解和立案审查等工作;同时,人民法庭充分利用扎根基层的优势,成为维护基层社会治理的坚强“方格线”,守护着基层的和谐稳定。

三是注重工作实效,强化机制建设,保障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行。市中院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旗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意见》。该意见梳理完善了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流程,确保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入驻后与其他相关部门能够联动顺畅、衔接有序。使得各类矛盾纠纷能够分级分类进行处置,运行规范、高效便捷,大大提高了矛盾纠纷的解决效率。

四是坚持科技赋能,强化数据支撑,助力综治中心高效化运行。坚持全市一张网的理念,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接入市委政法委“暖城e治”信息平台。在全区首创打通法院和司法部门解纷业务系统,实现了矛盾纠纷受理、流转、司法确认全链条的一网通办,成功破解了数据多头录入、重复录入的难题。同时,融合“根数据库”,通过强化智能分析预警研判,从多维度提供数据支撑,切实解决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业务条块分割的问题。目前,“暖城e治”平台已在全市范围上线运行,汇聚基础信息2200余万条,归集信访、12345等矛盾纠纷数据6万余条,为做好全市综治工作的分析研判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鄂尔多斯法院:“五中心合一”服务,开启社会治理新篇章

本文详细介绍了鄂尔多斯两级法院坚持和创新“枫桥经验”,推动法院与综治中心融合共建的做法。通过“五中心合一”服务、明确法院职能、强化机制建设和科技赋能等举措,实现了社会治理的转型和升级,为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实践经验。

原创文章,作者:六合柯慧,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aoyaoxin.com/archives/3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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