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南反腐成果显著,政治骗子无处遁形

本文聚焦于《云南日报》刊发的云南省纪委工作报告,报告呈现了2024年云南省纪委监委在案件查办上的成果,同时首次披露了对政治骗子的查处情况。文章还深入探讨了“政治骗子”的定义、存在因素,以及领导干部如何识别防范,最后介绍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政治骗子的处分规定和过往云南查处的典型案例。

在3月25日这一天,《云南日报》第四版刊登了一则重要内容。那是云南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于1月9日在云南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所做的工作报告。

这份报告犹如一面镜子,清晰地映照出2024年云南省纪委监委在反腐工作上的不懈努力与显著成效。报告显示,在这一年里,云南省纪委监委对省管干部立案多达99人。而全省的纪检监察机关更是全力以赴,立案数量达到27423件,留置1690人,处分25020人,案件查办工作持续保持着强大的力度。值得一提的是,全省129个县级纪委监委都对县管干部采取了留置措施。同时,有690名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4728名干部主动交代问题,与以往相比,分别增长了85.9%、98%,这充分体现了反腐威慑力和政策感召力。

报告中还有一个引人关注的点,那就是严惩结交政治骗子的行为,并且首次披露了对祁麟、胡剑、黄红蕾等政治骗子的查处情况。

2024云南反腐成果显著,政治骗子无处遁形

若你想深入了解报告详情,可点击查看报告全文。

那么,究竟什么是“政治骗子”呢?一般来说,他们会通过各种手段来伪装自己。比如虚构冒充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朋友、身边工作人员;或者给自己设计一个有特殊背景的身份,像专家教授、学者智囊、“大师”等。在行为包装上,他们会伪造领导干部图文影音资料,虚构与领导干部的交往经历,传播政治谣言,制造内部信息,假意“牵线搭桥”等。他们以“提拔重用”“摆案抹案”等政治利益为诱饵,骗取他人信任,最终目的是谋求经济利益、社会地位等不正当利益。

此前,冯志礼在《中国党政干部论坛》杂志上发表了一篇署名文章《领导干部如何识别和防范“政治骗子”》。在文章中,他提到地域历史民族文化中的亚文化,是“政治骗子”得以存在的一个重要因素。

以云南为例,其天然形成的地理特点,如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内部差异极大,反映到政治文化上,使得一些党员干部有“天高皇帝远”的政治潜意识。这种“边缘政治”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给“政治骗子”提供了运作的空间。一些“政治骗子”正是利用干部的攀附心理,搅动地方政治生态,背后延续的就是这样的思维和行为惯性。

文章还强调,作为领导干部,必须不断增强识别和防范“政治骗子”的能力,避免成为下一个被骗的对象。同时,要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织牢织密监督网络,加大对“政治骗子”的惩治力度。

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明确增写了关于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以及党员充当政治骗子的处分规定。

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而充当政治骗子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不过,如果党员干部结交政治骗子的时间较短,发现被骗后及时终止交往,或者未给政治骗子办事谋利,情节轻微的,可统筹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悔过表现、查处效果等,不予处分或者免予处分,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予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

认定党员干部充当政治骗子行为,要求党员干部具有通过插手人事安排、工程项目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动机,且客观上采取了欺骗的方式,骗得有关人员的误信。

2024云南反腐成果显著,政治骗子无处遁形

这是反腐警示专题片《围猎:行贿者说》的截图。

云南省此前就查处过一些政治骗子,并且通过反腐警示专题片公开过相关典型案例。例如,政治骗子何清帆曾以“谈恋爱”的手法,从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原局长涂力军手中承揽了2.1亿元项目。她还谎称自己父亲是中央领导,向昆明市政府原副秘书长肖为民行骗。

冯志礼曾指出,一些“政治骗子”之所以能够得逞,并不是因为他们的骗术有多高明、“技术含量”有多高,而恰恰在于少数党员干部的思想“太低级”。

本文围绕云南省纪委工作报告展开,展现了2024年云南在反腐工作上的显著成果,重点提及对政治骗子的查处。深入剖析了“政治骗子”的定义、存在因素,强调领导干部要增强防范能力,同时介绍了新修订条例中的处分规定和过往典型案例,凸显了云南坚决打击腐败、净化政治生态的决心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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