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江汉油田公安局刑侦支队破获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5名犯罪嫌疑人中4人是退休老人,同时介绍了“两卡”被收购后的用途、非法买卖“两卡”的后果及涉“两卡”犯罪面临的法律处分,最后警方发出相关提醒。
据“平安湖北”微信公众号最新消息,近日,湖北省江汉油田公安局刑侦支队凭借精湛的侦查技艺和不懈的努力,成功侦破了一起令人瞩目的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将5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这起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除了1名38岁的男子宁某之外,其余4名犯罪嫌疑人竟然均是年过六旬的退休老人,这样的人员构成着实让人感到意外。
经过警方的深入调查,揭开了这5名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径。他们为了赚取微薄的“好处费”,主动将自己名下的2至3张银行卡出借给诈骗犯罪团伙。在明知转入自己账户的资金来路不明的情况下,还按照犯罪团伙的指示,对钱款进行转入、取现等一系列操作,完全沦为了犯罪团伙“跑分”洗钱的“作案工具”。
此次案件影响恶劣,涉案多达10余起,涉案金额更是高达90余万元。目前,这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犯罪团伙收购的“两卡”都拿去做了什么?
一旦银行卡、手机卡被犯罪团伙收购,其用途十分广泛且均为不法行为。这些“两卡”很可能会被用于诈骗、洗钱、逃税、虚开股票账户等违法犯罪活动。而最终,这些违法犯罪行为都会追溯到卡主本人,导致个人信用严重受损,甚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法买卖“两卡”可能承担的严重后果
信用惩戒
人民银行会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会被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中。这将在一定时间内对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产生不利影响,使其在金融领域的活动受到限制。
限制业务
5年内相关单位和个人的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以及支付账户所有业务都将被暂停。这意味着相关单位和个人在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等,给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严管账户
银行和支付机构在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即使惩戒期满后申请开户,银行和支付机构也将加大审核力度,使得开户变得更加困难。
涉“两卡”犯罪面临的法律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具有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出租、出借、买卖个人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类支付账户都属于违法行为!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别让自己的账户成为犯罪工具,坚决拒绝出借、出租、买卖银行卡、手机卡,避免让“帮忙”变成“帮凶”。
本文通过讲述湖北警方破获的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揭示了“两卡”非法交易的危害。案件中4名退休老人因贪图小利参与“跑分”洗钱,不仅自身面临法律制裁,也给社会带来了损失。同时文章详细介绍了非法买卖“两卡”的后果和法律责任,最后警方提醒人们要拒绝“两卡”非法交易,保护好个人账户安全,避免成为违法犯罪的帮凶。
原创文章,作者:宫古千凡,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aoyaoxin.com/archives/86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