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新中国成立前全国总工会召开的两次重要会议,详细介绍了会议召开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产生的重要意义,展现了这两次会议在特殊历史时期对工会工作和国家建设的重要奠基作用。
百年工运故事
第十五期
破晓:新中国成立前全总召开的两次重要会议
平津战役取得伟大胜利之后,华北地区迎来了全境解放的新局面,这里也随之成为了战争的后方。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摆在了人们面前。那就是如何有效地动员和组织华北地区的全体职工,让他们以更强大的力量投入到恢复与发展工业生产的工作中。同时,还要帮助广大农民改进生产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并且继续努力支援解放军迅速解放全国的战争。
1949年5月2日至11日,全国总工会在天津郑重召开了华北第一届职工代表会议。会议现场,代表们热烈响应中共中央“为恢复和发展工业生产而奋斗”的伟大号召。他们认真讨论了刘少奇同志的重要讲话以及栗再温同志所作的报告。并且根据华北地区当时发展生产的实际需要以及职工们的迫切需求,通过了一系列具有重要意义的文件。其中包括《关于在国营公营企业中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与工厂职工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其《实施条例》,还有《关于在华北国营公营企业中制订集体合同的决定》《集体合同纲要草案》等。
华北职工代表会议的胜利召开,实现了华北全境解放以后,新、老解放区工人代表的盛大会师。会议所通过的这些文件,明确确定了华北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正确方针。这对于全面贯彻新民主主义劳动政策,组织动员华北工人阶级积极投入到恢复和发展华北工业生产的工作中,进而迎接全国胜利,都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1949年夏天,除了西南、西北部分地区和台湾等岛屿之外,全国各主要工业城市均已相继获得解放。在这全新的形势之下,为了能够进一步有计划、有步骤且大规模地把全国工人阶级组织起来,让他们成为建设新民主主义国家以及恢复与发展生产的可靠基石,1949年7月23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北平召开了全国工会工作会议。
这次会议最核心的议题是工会组织问题。经过代表们的深入讨论,会议确定当前工会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在大约一年左右的时间内,基本上把全国工人阶级,尤其是产业工人组织起来,使他们能够担负起领导和建设新中国的历史重任。
会议的另一个重要议题是关于劳资关系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与会代表们达成了一致意见,认为必须坚决执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会议还吸取了北平国药业订立劳资集体合同的成功经验,确认按行业订立劳资集体合同,是目前解决劳资关系问题的关键环节。
新中国成立前夕,全国总工会召开的这两个会议,为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的工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文围绕新中国成立前全国总工会召开的华北第一届职工代表会议和全国工会工作会议展开,介绍了两次会议召开的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成果。这两次会议对于确定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方针、组织动员工人阶级、解决劳资关系问题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特殊时期的工会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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