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展开,介绍了通知的施行时间、具体规定,分析了出台通知的背景和目的。
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一则重磅消息——《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这一通知的出台,犹如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在金融领域激起层层涟漪,其核心目标是推动商业银行强化互联网助贷业务的管理,规范业务经营行为。值得注意的是,相关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清晰明确地指出,互联网助贷属于互联网贷款的范畴,必须严格遵循《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制度。对于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明确了应当坚持的原则,即总行集中管理、风险定价合理、业务规模适度。商业银行总行需要明确互联网助贷业务的主责部门,并且针对不同平台、不同产品的多个关键指标,如规模、增速、集中度、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形成率、代偿赔付率等,实施严格的管理。这就好比为商业银行的互联网助贷业务安装了一个精准的“仪表盘”,确保业务在安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
此外,通知还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一方面,商业银行要审慎制定合作机构的准入标准,进行有效的尽职调查,并从严审批。另一方面,要加强成本费用和经营效益管理。商业银行在运营过程中,需要全面考虑资金成本、风险成本、管理成本以及合理收益等诸多因素,审慎核定合作费用上限并严格执行,坚决不能为了追求业务规模而放松管理要求。商业银行总行要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通过官方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渠道及时披露和更新名单,严禁与名单外的机构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
在实际业务中,部分增信服务机构在为互联网助贷业务提供增信服务时,存在增信服务费收取不规范的问题,这直接导致部分业务综合融资成本较高。针对这一现象,通知作出了针对性规定。商业银行要将增信服务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增信服务费计入综合融资成本,明确综合融资成本区间,同时明确增信服务机构不得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形式变相提高增信服务费率。此外,还要求商业银行开展差异化的风险定价,促使贷款利率、增信服务费率与业务风险情况相匹配,让每一笔贷款的定价都更加科学合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部分商业银行借助外部互联网平台发放贷款的互联网助贷业务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这些业务主要服务于个人消费以及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相关互联网平台运营机构在协助商业银行为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贷款服务、提升贷款服务效率等方面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不可忽视的是,互联网助贷业务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权责收益不匹配、定价机制不合理、业务发展不审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完善等。金融监管总局制定这一通知,正是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规范有序发展。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从多个方面对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进行了规范,包括业务原则、合作机构管理、增信服务收费等。此举旨在解决当前互联网助贷业务存在的问题,推动该业务在合规、健康的轨道上发展,更好地服务个人消费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本文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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