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科实控人等遭立案,重整关键期何去何从?,旧案触发立案,*ST金科重整能否按部就班?

本文聚焦于*ST金科控股方因旧案被证监会立案一事,详细阐述了立案原因,同时表明公司称此事件不会影响重整推进,并介绍了当前重整案的进展、引入投资人等情况。

在资本市场的风云变幻中,*ST金科(000656)近日迎来一则备受关注的消息。4月3日,该公司披露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遭到了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不过,*ST金科方面明确表示,此次立案不会对公司已经稳步推进的重整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据公告显示,*ST金科的实际控制人黄红云以及控股股东金科控股,近日分别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这份告知书指出,黄红云和金科控股涉嫌存在两项违法违规行为。其一,是未披露股票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其二,是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信息。基于这些问题,证监会于3月27日决定对黄红云和金科控股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当事人的自查,本次立案调查事项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在2022年,金科控股及黄红云因为办理券商质押式回购业务,然而由于后续无力进行回购,同时也无法提供资金进行补仓。这种情况下,相关券商不得不对质押的股票进行强制平仓操作,从而导致他们所持有的金科股份股票被动减持。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未能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其次,在2022年,黄红云及金科控股与原一致行动人解除了一致行动关系,并且减持了公司股份,这一行为造成了权益变动情况。但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黄红云及金科控股,却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义务。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早在2022年8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已经针对相关事项对黄红云及金科控股给予了通报批评处分。*ST金科方面也表示,黄红云及金科控股对上述事项深感歉意,并且已经深刻吸取了教训,认真学习了解了相关规定。同时,深交所针对这些事项也已经给予了通报批评并采取了相关的监管措施。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此次立案调查事项中,上市公司*ST金科并非涉事主体。基于此,*ST金科强调,此事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按照既定的计划稳步推进重整工作,既不会对已经表决通过的《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的《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产生不利影响。

*ST金科的重整案正式启动于去年4月,目前已经进入到了关键阶段。截至目前,《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已经获得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通过;《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也已经获得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有财产担保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的表决通过,不过普通债权组暂未通过。再次表决事项的截止时间为5月10日18时。

根据重整方案,目前金科股份已经成功引入了上海品器联合体、中国长城资产、四川发展证券基金三家产业投资人。同时,还完成了与20余家财务投资人的满额签约,合计投资金额达到了26.28亿元。作为牵头产投方,上海品器联合体还承诺将提供不少于7.5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用于补充金科的流动资金以及新项目的投入。目前,所有重整投资人均已全部足额缴纳了第一期履约保证金,其中部分投资人还超比例缴款。

记者留意到,日前金科产业投资人与公司管理层召开了企业经营管理座谈会。在这次会议上,双方就新金科经营管理变革思路及实施路径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且围绕新金科的定位与业务布局,对2025年的经营目标、各业务板块的年度经营计划进行了系统的谋划。

本文围绕*ST金科控股方被证监会立案一事展开,介绍了立案原因,虽公司称不影响重整推进,但也反映出过往违规问题。同时阐述了重整案的关键进展和投资人引入情况,以及投资人与管理层对公司未来经营的谋划,整体展现了*ST金科在面临立案调查时重整工作仍在有序推进的态势。

原创文章,作者:宫古千凡,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aoyaoxin.com/archives/11463.html

(0)
宫古千凡宫古千凡
上一篇 2025年4月3日
下一篇 2025年4月3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