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山东入室抢婴案庭审,受害者家属愤怒追问 山东入室抢婴案开审,嫌疑人被控拐卖儿童罪

4月2日上午9点半,“山东4人入室抢婴案”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介绍了嫌疑人情况、案件经过以及公诉机关的指控,同时提及受害者家属在庭审当天的反应。

在4月2日上午9点30分,备受关注的“山东4人入室抢婴案”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此次案件中的被告人分别是曾某、吕某、王某以及袁某某,他们均被控拐卖儿童罪。

值得注意的是,嫌疑人袁某某与姜甲儒的爷爷奶奶是同村村民,两家人的住宅仅仅相距几百米。袁某某为另外3名嫌疑人提供了关键信息,并且亲自带领他们进行了踩点,为这起恶劣的犯罪行为埋下了伏笔。

庭审当天,姜甲儒的奶奶早早地守在了法院门口。她满脸悲愤,眼中满是痛苦与不解。她表示,自己一定要亲眼见一见这些人贩子,当面问问他们究竟为何要做出如此伤天害理的恶事。

把时间回溯到2006年12月4日的凌晨,那时年仅8个月大的姜甲儒正在爷爷奶奶家中安然入睡。然而,3名男子翻墙进入屋内,将小甲儒抢走,这一幕如同噩梦一般,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痛。直到2024年1月,买家曾某、翻墙抢小孩的吕某等四人终于被公安机关分别抓获。

公诉机关经过严谨的调查和分析,认为曾某、吕某等四人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的方式绑架儿童。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实充分。因此,应当以拐卖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本文围绕“山东4人入室抢婴案”展开,介绍了案件庭审情况、嫌疑人关系及行为、受害者家属的反应、案件过往和公诉机关的指控。这起案件反映了拐卖儿童犯罪的恶劣性质,也体现了司法机关打击此类犯罪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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