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已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详细阐述了条例中针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车通道使用、楼道堆物等方面的规定及相应处罚措施。
3月26日传来一则重要消息,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顺利表决通过,并确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举措无疑将为北京市的消防安全工作带来全新的规范和保障。
其中,电动自行车“进电梯”这一现象被条例明令禁止。条例明确规定,严禁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其充电,同时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为了方便居民合理停放和充电,居民住宅区、单位工作生活区等都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必须在指定区域进行停放和充电。
单位、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在此方面也肩负着重要责任。他们应当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制止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如果有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相关部门会责令其改正。若拒不改正,对于单位将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则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在消防车通道方面,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车通道用途,也不能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在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及设施时,绝对不允许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一旦发现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并督促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情况,要及时向消防监管部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
若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相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未进行劝阻,或者未按照规定报告的,将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值得一提的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在灭火救援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
此外,在楼道堆物堆料也被列为违规行为。条例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阳台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也不得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
个人若有违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同样会被责令改正,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涵盖了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防车通道保护、楼道堆物等多个消防安全关键方面,通过明确规定和严格处罚,旨在提升北京市整体的消防安全水平,为市民创造更安全的生活环境。各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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