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网友郝予安“被开通”养老金账户事件的最新进展,包括案件二审未当庭宣判、一审延期审理、警方立案调查等情况,还涉及庭审焦点及各方观点。
在3月29日,陕西网友郝予安向相关媒体透露,他“被开通”养老金账户一事有了新的动态。近期,该案二审已经开庭审理,不过由于双方在基本事实以及银行是否应登报道歉等关键方面存在明显争议,所以案件未能当庭宣判。与此同时,郝予安又将涉事的柏梁社区起诉,并追加经办人李某为被告,而这个案子因为他增加了诉讼请求,一审不得不延期审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西咸新区警方已经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为由,对此事正式立案调查。
这里展示的是部分协议内容(受访者供图)。
今年1月份的时候,郝予安就通过“陕西信访”渠道反映了上述问题。他要求相关部门调查经办人李某的身份,以及柏梁社区书记袁某某等人与涉事银行之间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利益输送等不良情况。
西安建章路街道办针对此事做出了回应。街道办表示,袁某某向涉事银行提供居民信息的行为确实存在,这种行为侵犯了居民个人信息受保护的合法权益,袁某某对此要负直接责任。不过,经过初步调查,并未发现袁某某存在贩卖信息牟取利益的行为。此外,经初步了解,经办人李某并非柏梁社区工作人员,其具体身份还有待进一步查明。目前当地纪检部门和公安机关都已经介入,会对郝予安反映的情况做进一步深入调查。
警方以侵犯个人信息为由立案,银行是否道歉存在争议
在此期间,郝予安将涉事银行西安太华北路支行起诉至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他在诉讼中提出了多项请求,包括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他的相关身份信息;要求银行承担违法责任,登报检讨并道歉;要求银行承担诉讼费以及因诉讼产生的食宿交通费等,暂定为约3000元;还要求银行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5万元等。未央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涉事银行网点支付郝予安经济损失5000元,同时驳回了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郝予安对这一判决结果并不满意,于是提出了上诉。在今年3月2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3月29日,一位旁听人士向媒体透露,二审庭审主要有两个焦点。其一,银行是否需要登报检讨并道歉;其二,支付给原告的经济损失是否过低。
这里展示的是柏梁社区(相关记者拍摄)。
旁听人士还提到,银行代理人在当庭表示,银行方面已经将案涉养老金账户销户,而且设立养老金账户的行为并没有对原告的个人信用、名誉造成负面影响。所以,上诉人要求答辩人登报检讨并道歉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支持。另外,郝予安主张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5万元,但他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自己因被告的行为遭受了实际损失。因为个人养老资金储备账户的开立具有公益属性,不会导致郝予安出现经济损失,而且银行已经及时销户,没有对郝予安产生实际不利影响。一审法院认定,由于银行未尽到全面审查及告知义务,存在一定过错,上诉人维权也需要一定成本,所以一审法院酌定判决银行向上诉人支付经济损失5000元,银行方面认可法院酌定的赔偿金额。综上,银行方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正确,恳请法院驳回上诉人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郝予安则表示,他的核心诉求是要求银行登报检讨并道歉。并且他当庭拒绝了法院的调解,所以该案二审当庭未宣判。
除了起诉涉事银行西安太华北路支行之外,郝予安还将涉事银行总行、柏梁社区居委会和经办人李某告上了法庭。他认为,涉案被告分别存在违规调用客户信息、社区居委会私自泄露个人信息等行为。旁听人士称,3月27日原本该案一审要开庭,但因为郝予安临时修改了诉状,导致该案延期。
郝予安向记者表示,虽然已经经历了多次开庭和相关部门的回复,但直到现在他都搞不清楚那个涉案的银行账户是如何开设出来的。他提出疑问:“经办人李某既不是社区工作人员,也不是银行工作人员,那么此人究竟是谁?这件事背后又隐藏着什么问题呢?”
29日,当地相关部门的一位官方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已经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为由,对此事进行刑事立案调查。郝予安还提到,当地纪检部门告知他,等法院判决之后,会对这件事做进一步调查。
本文围绕陕西网友郝予安“被开通”养老金账户事件展开,详细介绍了案件的二审、一审进展情况,包括庭审焦点、双方观点,还提及警方立案调查和纪检部门后续跟进。整个事件中,各方责任及背后问题仍待进一步明确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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