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自4月至12月开展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展开,介绍了整治的目标、重点场所与品类、具体措施,以及多部门协同合作和宣传等方面的内容。
在当今社会,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民众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状况备受重视。为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从4月开始,一直持续到12月,组织开展一场大规模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行动旨在不断净化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环境,真正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
省市场监管局对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部门要围绕多个重点场所开展工作,像食品批发市场、农村农(集)贸市场、食品加工小作坊以及农村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等。同时,聚焦重点品类,如食用植物油、散装白酒、米线饵块、食盐、饮料糖果,还有那些虚假宣传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减肥、降脂、壮阳等产品。集中整治未经许可(备案)生产食品、“两超一非”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等问题。严厉打击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宣称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假冒伪劣食品要严肃查处,办理违法案件,严惩重处违法犯罪分子,全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严把食品安全“四关”,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首先是筑牢食品安全“源头关”。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准入。充分发挥承诺达标合格证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中的衔接作用,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优先采购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其次是强化食品安全“销售关”。紧盯节日市场消费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品种,加大对销售环节进货查验记录不规范、不按条件储存、销售过期食品、违规使用标签标识等行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销售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再者是抓实食品安全“网监关”。加强对传统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平台企业是否严格审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公示的产品信息是否存在虚假宣传、错误引导等问题。
最后是严把食品安全“查处关”。充分运用“三书一函”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严格落实“处罚到人”。同时,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要求,防止“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
此外,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协同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聚焦突出问题,曝光典型案例,揭露假冒伪劣食品制售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一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假冒伪劣食品辨识和消费维权能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鼓励举报假冒伪劣食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明确了整治目标、重点场所与品类,提出了通过严把“四关”推进整治工作,还强调了多部门协同合作、曝光案例、宣传知识以及引导社会共治等举措,旨在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安全。
原创文章,作者:行云乐易,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aoyaoxin.com/archives/10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