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北京国安U21梯队小将郭嘉璇在海外集训受伤离世一事展开,详细讲述了事件经过、家属诉求、俱乐部与足协的回应,还邀请律师对运动员海外训练安全保障及相关责任进行了分析。
3月19日晚,对于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而言,是一个悲痛的时刻。此前在海外集训时受伤致脑死亡的北京国安小将郭嘉璇,在北京天坛医院永远地闭上了双眼。
3月20日,郭嘉璇的父亲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透露,儿子效力于北京国安U21梯队,并且被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借调,准备参加2025年全运会。2月初,郭嘉璇满怀期待地随队前往西班牙马德里集训。然而,命运却在一场与RC Alcobendas俱乐部的训练赛中发生了转折。在一次铲球过程中,郭嘉璇意外碰撞导致颅内出血。尽管随后被紧急转运回国抢救,但最终还是无力回天。
面对儿子的离世,郭嘉璇的父亲悲痛欲绝。他表示,一定要弄清楚这场悲剧背后的真相。他十分关心郭嘉璇去海外参与训练时,人身安全、商业保险等方面是否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毕竟,儿子本应有着光明的足球前途,却因这场意外戛然而止。
20日上午,北京足协通过官方微博作出回应。经协调西班牙方面,已经取得了训练赛的视频,并且全程进行了公证,目前正组织专家对视频进行分析。北京足协承诺,将全力维护郭嘉璇的合法权益,协助家人做好善后事宜。与此同时,北京国安总经理李明也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目前正在积极与家属联系,处理后续事宜,处理结果之后会统一发布。
▲郭嘉璇被转运回国
北京足协表示,正组织专家对训练赛视频进行分析。郭嘉璇的父亲向记者诉说着对儿子的自豪之情,在他心中,儿子就像偶像一样。“在华北地区,这孩子可能是数一数二的中后卫,前途本应该一片光明。”可是,意外在2月6日晚上悄然降临。当晚,郭父接到北京国安工作人员的电话,得知儿子颅内出血的噩耗。第二天拿到西班牙签证后,他便匆匆搭上飞机赶往马德里。
虽然郭父早有心理准备,足球是一项高强度的体育运动,受伤在所难免。但当他看到儿子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时,仍然濒临崩溃。最终,他被告知儿子处于脑死亡状态。由于西班牙法律规定,被认定为脑死亡的人即临床意义上的死亡,医院无法继续维持郭嘉璇的生命。
“我不懂西班牙语,翻译告诉我不签谅解书孩子就得在当地解剖。”郭父无奈地告诉记者,“作为一个父亲,我只想在万里之外把孩子带回国。”
回国之后,郭父开始有意识地追问这场悲剧背后的真相。他表示,儿子是如何倒下的,至今家属都不清楚,而且在北京天坛医院的治疗费用也是家属自己垫付的。他透露,郭嘉璇回国之后,北京国安的人到医院来过一次,再次出现则是在郭嘉璇离世前。
郭父明确表示,他希望知道在此次训练中对运动员的保障工作情况,尤其是是否购买了商业保险。
20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北京国安总经理李明,对方解释称之前没有多次前往医院,是因为郭嘉璇住在ICU内,工作人员不可能天天都在医院蹲守。“他是我们的球员,我们不可能漠不关心,我们还在积极跟家属处理后续的事情,所有的事情到时候会统一发布。”记者就此事尝试联系北京足协主席刘军,将采访问题通过短信发送至对方手机,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20日上午,北京足协在官方微博发文称:3月19日晚北京国安青训球员郭嘉璇不幸离世。作为一名优秀的青年球员,嘉璇对足球事业充满热爱。绿茵场上,他奋力拼搏、追逐梦想,深深感染着每一个关心和爱护他的人!对嘉璇的离世,北京市足协深感痛心、无比惋惜!自西班牙时间2025年2月6日郭嘉璇意外受伤以来,北京市足协全力协调医疗资源救治,尽可能满足家人需求。为避免无关人员干扰医疗工作,也顾及家人情感,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未再不断披露信息,包括比赛过程及医疗方案等。经协调西班牙方面,北京市足协已取得训练赛视频,并全程公证,组织专家进行了分析。北京市足协将全力维护嘉璇合法权益,协助家人做好善后事宜。
对于国内运动员在海外训练的安全保障问题,上海市律协体育专业委员会委员、国际足联足球经纪人、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辉煌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身份关系来讲,郭嘉璇是北京国安的注册球员,通常情况下,《职业足球工作合同》中会约定对于球员因公(一般指的是球队安排的训练和比赛,包括国家队、国青队征召)受伤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俱乐部承担。此外,北京足协借调郭嘉璇前往西班牙参加训练,北京足协作为本次集训组织者和管理者,应当对所选拔和管理的球员尽到管理和保障义务。
李辉煌还指出,普通的全球旅游险无法覆盖参加“高风险运动”运动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尤其是在发生意外后的医疗以及遣返服务。因此,建议组织方在出发海外前为全体球员购买覆盖运动伤害的“境外运动人身意外险”,保额需涵盖国际救援、医疗转运、长期康复等费用。另一方面,作为活动的组织方应当与境外专业机构(旅游、赛事保障、法律等)对接,并且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通过签署书面协议的方式将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细化和明确,以保障在发生意外之后,能够妥善处置及解决争议。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人社部会同教育部、体育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职业足球俱乐部劳动保障管理的意见》第一条规定,俱乐部应与球员等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除劳动合同法要求的必备条款外,俱乐部与球员、教练员可以根据足球行业特点,依法约定其他条款。
如果俱乐部在球员的选拔、训练安排、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有过错的,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另外,如果球员在代表球队参加比赛时受伤甚至死亡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如果北京足协借调郭嘉璇却未签订借调协议,有高强度训练,且训练不合理不科学,存在管理漏洞,且借调与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也需承担赔偿责任。球员和俱乐部、足协应签订明确的协议,足球运动员存在一定的职业风险,协议应当规定集训期间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最好购买相应的保险,如意外伤害险、医疗险等,保障运动员在海外集训期间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本案中事故发生地在西班牙,但郭嘉璇近亲属如以俱乐部为被告的,两者共同经常居所地为中国,可以适用中国法。
北京国安小将郭嘉璇在海外集训受伤离世的事件,家属对训练保障提出疑问,北京足协和国安俱乐部作出回应。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了各方责任和运动员海外训练保障问题。这起悲剧凸显了运动员海外训练安全保障的重要性,相关组织和俱乐部应完善保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通过签订协议和购买保险等方式,切实保障运动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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