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第33届“世界水日”和第38届“中国水周”,讲述了大安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在长江上游沱江畔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介绍了活动现场情况、放流鱼苗情况,强调了活动对生态修复和践行长江保护法的意义,还提及法院后续守护长江生态的计划。
阳春三月,漫步在沱江畔,那轻柔的春风如同灵动的精灵,裹挟着湿润的水汽,温柔地扑面而来。正值第33届“世界水日”和第38届“中国水周”来临的重要时刻,为了更深入地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全力保护长江上游水域的生态环境,大安法院携手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了一场别具意义的增殖放流活动。这场活动宛如一场特别的“春耕”,以司法之力为笔,在长江上游这片广袤的水域,书写着生态修复的生动篇章。
庙坝镇生态修复基地,是一处专门运用科学手段来恢复受损生态环境的专业场所。当我们来到基地现场,只见法院干警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有的干警不辞辛劳地搬运着鱼苗,步伐稳健而坚定;有的干警则小心地接手鱼苗,精准地将它们投放进江中。一尾尾充满生机的鱼苗从充氧袋中欢快地跃入江面,在水中激起层层美丽的涟漪,仿佛是大自然奏响的生态之歌。
放流鱼苗,是一项极具意义的举措。它是补充渔业资源种群数量、保持生物多样性、改善和修复因过度捕捞或水利工程建设等因素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的有效手段。此次放流的鱼苗共计6000尾,这些鱼苗均是经过人工精心繁殖培育而成。并且,它们还经过了严格的检疫和科学的评估,确保能够完全适应长江的自然水域环境,在这片水域中茁壮成长。
增殖放流活动,不仅仅是对生态环境的一次修复,更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一次深入践行。通过参与此次活动,大家深刻地认识到保护长江生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这也进一步增强了大家保护水资源的信心和决心。大安法院将持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同时,法院还将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到长江生态保护的行动中来。
其实,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仅仅是大安法院守护长江生态的一个小小缩影。展望未来,大安法院还将联合多个部门,建立跨区域的协作机制,推动长江生态系统的系统治理。保护长江,这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正如那句美好的愿景所说:“舳舻千里不是梦,要看长江水如绿”。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守护这一江碧水向东流。
本文介绍了大安法院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包括活动背景、现场情况、放流鱼苗情况等,强调其对生态修复和践行长江保护法的意义,还提及法院后续守护长江生态的计划,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长江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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