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江汉油田公安局刑侦支队破获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5名犯罪嫌疑人中4人为退休老人,他们为赚“好处费”出借银行卡沦为“跑分”洗钱工具,还介绍了非法买卖“两卡”的后果及相关法律处分,最后警方提醒切勿出租、出借、买卖个人卡和账户。
在近日,湖北省江汉油田公安局刑侦支队传来了一则令人瞩目的消息,他们成功侦破了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案件。这起案件的破获,让5名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在这5名犯罪嫌疑人当中,除了1名38岁的男子宁某之外,其余4人竟然全都是年过六旬的退休老人。
经过警方细致的调查发现,这5名犯罪嫌疑人为了赚取那一点点所谓的“好处费”,竟然主动将自己名下的2至3张银行卡出借给了诈骗犯罪团伙。他们明明知道转入自己账户的资金来路不正、不明不白,但还是按照诈骗团伙的指示,对这些钱款进行转入、取现等一系列操作。就这样,他们不知不觉地沦为了犯罪团伙“跑分”洗钱的“作案工具”。
此次案件涉及10余起犯罪活动,涉案金额高达90余万元。目前,这5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
那么,犯罪团伙收购的“两卡”,究竟都拿去做了什么呢?
一旦银行卡、手机卡被犯罪团伙收购,这些卡片很有可能会被用于诈骗、洗钱、逃税、虚开股票账户等一系列不法行为。而最终,这些违法行为都会追溯到卡主本人身上,导致卡主个人信用受损,甚至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接下来,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非法买卖“两卡”,可能需要承担的严重后果。
信用惩戒
人民银行会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将会被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中。这就意味着,在一定时间内,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都会受到影响。
限制业务
相关单位和个人的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以及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将会被暂停5年。也就是说,在这5年时间里,他们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也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严管账户
银行和支付机构在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即使惩戒期满后申请开户,银行和支付机构也会加大审核力度。
涉“两卡”犯罪面临的法律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具有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出租、出借、买卖个人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类支付账户都属于违法行为。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别让自己的账户成为犯罪工具,坚决拒绝出借、出租、买卖银行卡、手机卡!
湖北省江汉油田公安局破获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5名犯罪嫌疑人中4名是退休老人,他们为赚“好处费”出借银行卡沦为洗钱工具,涉案金额90余万元。同时介绍了非法买卖“两卡”的危害、面临的后果及法律处分,最后警方提醒公众切勿出租、出借、买卖个人卡和账户,以避免陷入违法犯罪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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